出獄那天,我被爸媽拽去他們學生的升職宴。
酒過三巡,已是檢察長的學生蘇晚,大着舌頭敬酒:
“老師、師母!你們就是我再生父母!當初要不是小沉替我頂罪,我哪有今天!”
我只當是醉話。
“蘇檢說笑了。我爸媽是大律師,怎麼會讓親兒子頂罪?”
“當年是我不小心泄露了國家機密。”
她怔住,沒看見我爸媽瘋狂遞的眼色。
“你不知道?不是你自願頂罪的嗎?老師還拿着你的認罪書跑關係......”
“他說你未成年,關幾年就出來了。可我要是背上案底,這輩子就完了啊!”
我慢慢轉過頭,盯着我爸媽。
他們放下酒杯,聲音壓得很低:
“蘇晚她媽救過我們的命,她要是坐牢了,我們怎麼對得起她媽?大家怎麼看我們?”
“小沉,男孩子皮實,經得起摔打,再說我們能幫你減刑,不會真讓你喫苦。”
不會真喫苦?
五年的拳腳、電擊、關禁閉......嚥下去的每一口餿飯,都在提醒我這話多可笑。
……
在24小時自助銀行蜷了一夜。
爸媽沒來找我,大概只要我不破壞他們的名聲,他們就懶得管。
也好。
天一亮,我就開始找工作。
坐過牢,高中學歷——好像我身上貼着這兩張標籤。
每個人看我的眼神,都像已經知道了全部,沒人要我。
身上的錢快見底了。
我想買張火車票去南方小城,那兒沒人認識我,爸媽的手也伸不到那麼遠。
可支付的時候,跳出一行紅字:
“對不起,您已被限制高消費,無法購票。”
換成長途大巴,一樣不行。
我愣了幾秒,苦笑。
爸媽太知道怎麼用法律條文,把人活活困死。
徹底沒錢了。
我翻遍通訊錄,最後停在“舅舅”的名字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