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本小說架空,與現實無任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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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妮,下來喫晚飯了。”
“二叔他們一家也過來了,今晚會在咱們家喫飯,你快出來,免得一會又要被說了。”
“妮妮,你聽到了嗎?”
門外傳來了一個溫柔的聲音。
“那個...媽,我知道了,馬上就下來......”
坐在梳妝檯前,看着鏡子中美得不像話的自己,顧妮妮此時一臉的不敢置信。
“我...我這是穿書了?”
“還成爲了書中那個被女主前期踩在腳下踐踏的同名同姓的一個炮灰女配身上?”
顧妮妮消化完腦海中的記憶後,她喫驚發現,自己居然穿書了,還是穿到了一本名爲《港島豪門少爺霸道愛上我》的年代文裏面。
這本書還是她前段時間纔在一款小說APP的閱讀榜上看到的,當時她看到書中居然有一位跟她同名同姓的女配,心裏有一種很特殊的感覺,便點開了看下去,準備打發一下時間。
因爲她跟書中的女配顧妮妮同名同姓,自然是不自覺站在她的視角去看這個小說。
當她看完這本書後,她不由得吐槽起來。
這本書三觀有問題啊。
……
這個手鐲是她母親在她18歲生日的時候,送給她的生日禮物,說是他們方家的祖傳手鐲。
原主其實很嫌棄這個手鐲的,但是因爲她父親顧保國對她呵斥一句:“這是你母親送你的成年禮物,你必須好好戴着!”
對於顧保國,原主是懼怕的。
自然不敢忤逆。
所以,她是一邊嫌棄這個手鐲,一邊佩戴着。
熟悉書中劇情的顧妮妮,她可知道,這個手鐲真的是一個寶貝。
因爲顧青青,也就是她的堂妹,同時也是這本書的女主,她就是在今天借過來喫飯的名義,直接向她索要這個手鐲。
是的。
就是索要。
非常的霸道。
然而,哪怕她母親不斷向他父親顧保國眼神示意,他都看不到,直接同意了,讓原主這個當姐姐的,要對妹妹好,照顧妹妹,將手鐲送給顧青青。
原主本身就不喜歡這個平平無奇的手鐲,自然同意了。
而顧青青在去了港島後,也憑藉這個手鐲,開啓了一個隨身空間,再憑藉裏面的靈泉,治好了港島的一個老爺子,從而得以嫁入豪門......
“不過,不好意思,這一次,我不會讓你如願了,屬於我的機緣,你休想再搶走!”
顧妮妮直接咬破手指,滴了一滴血到手鐲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