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元節凌晨,我在墳地直播挖墳:
火箭挖一座,嘉年華挖一排。
當着千萬網友的面,我掄起洛陽鏟,一口氣掘了七七四十九座墳地盲盒。
彈幕“神經病”、“作死無下限”刷到飛起,我卻對着呼嘯而來的警車興奮地揮手:
“我在這兒,快來抓我啊!”
沒人知道,我等的就是這一刻。
只因上一世,我在中元節當天被最信任的老公和助理聯手做局:
他們盜空漢代古墓,把國寶偷賣到海外,用的卻是我的身份和生物信息。
我一個文物保護工作者淪爲萬人唾罵的盜墓賊。
被冤入獄三十年,父母不堪網暴自S,而那對狗男女卻用坑我的錢滿世界逍遙快活。
甚至在我出獄那天,還煽動99個所謂的“愛心網友”,一人一刀將我活活捅死。
再睜眼,我又回到了中元節那天。
這一次,我要用最荒誕的方式,讓他們嚐嚐自掘墳墓的滋味。
......
……
2
派出所審訊室裏,幾位警官一言難盡地盯着我。
“你知不知道挖別人的墳,是違法的啊?”
我搖頭,一臉無辜:
“不知道,我之前的工作,挖墳可不違法。”
爲首的警察被我氣樂了,
“那能一樣嗎?之前你是對政府批准的墓葬進行保護性發掘,當然不違法了!”
“可現在你拿別人家的墳當盲盒開,還直播——情節嚴重、影響惡劣,至少得判你三年!
三年?
我緩緩勾起脣角。
這和上一世的“無期”可差遠了。
那時的我哪怕表現良好,卻因頂着“賣國賊”的罵名,硬生生在牢裏熬了三十年。
那天中元節,我明明在家休息。
我的丈夫顧知舟卻和我的助理蘇酥盜用我的指紋和虹膜,連夜潛入主墓葬區,打開了那道特製的墓室門。
他們將墓中的珍寶盜取一空,又故意轉了筆贓款零頭到我的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