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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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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知,那玉簫閣的樂伎清歡被一個外地來的野男人贖了身。
據說初來此地時,男人得罪了這兒一羣無賴,本該被狠狠揍上一頓,結果第二天那羣無賴斷胳膊斷腿,光着身子齊齊被倒吊在城門口。
那男人長了一臉兇樣,左眼下有一條傷疤貫穿半邊臉,揹着一把刀,S氣肆意,往那一擱看着就像來討債的凶神。
玉簫閣的媽媽陪着笑,手已經抖成了糠篩,接過男人手裏的銀票,轉身就把清歡給送到人跟前。
這清歡姑娘全然不畏,手裏拿着琵琶笑盈盈地走到男人面前,然後將琵琶扔到男人懷裏,自個兒環着胸走在了前頭,沒走幾步,回身看着依舊站在原地的男人道:
“傻愣着作甚,走啊。”
清歡走得乾脆,全然沒有跟了一個惡人的後怕,走的時候誰都沒看上一眼,還順帶把那贖他的男人當成下人使。
玉簫閣說得好聽點是樂坊,姑娘們彈彈琴唱唱曲的,同時還要順帶陪客人睡個覺,除了名頭上好聽點,比那些窯子裏的姑娘也好不到哪兒去。
所有人都說清歡是她娘跟外面男人生下來的野種。
順帶她對那音律一竅不通,學了幾年琵琶,彈出的聲音依舊如魔音貫耳。
長相也不是討人喜歡的模樣,寡淡得很。
清歡是下等人中的下等人,沒甚麼本事,也就是命硬,脾氣也不甚好,平日裏接客若相安無事也能供人玩樂,若是那些客人提出些無理的要求,清歡也不是喫素的。
……
2
“我贖了你,再給你些錢應該夠過日子了。”秦錚帶着清歡來到了他才租的院子裏,不僅給了清歡一袋銀子,還將這屋子的租契交給了她。
事兒做得極爲周全。
她裝作聽不到,錢沒接,租契也不要,自顧自在一旁收拾屋子。
她正要抱着被子出去曬的時候,秦錚也恰巧打算揹着刀離開。
清歡眼疾手快,攔在了門邊上不讓他出去,秦錚皺眉,提着她領子就要將她給拎開,卻忽地被清歡一把抱住。
“你給我買了屋子,還把剩下的錢都給了我,那往後你自個兒怎麼活?”清歡整個人都掛在了秦錚身上,任秦錚如何扒拉都不肯放手。
秦錚低頭瞅着她,“不用你管,給我讓開。”
“嘖,到現在還嘴硬,從皇城千里迢迢逃到這兒來的通緝犯,一直逃下去,總不是個事兒。”清歡雖然面相寡淡,可一旦笑起來,也能佔那麼幾分風情。
“那你想如何?”
“留下來同我一起過。”
秦錚顯然沒想過清歡會這麼同他說,凌厲的眉眼如刀子般剮向她,“我有說過,我的人頭值三千金嗎?”
清歡依舊笑盈盈,“那你知不知道,以前我發了誓,誰願意贖我,我這輩子就跟定他了?”
“我瞅着你違了誓也不會被雷劈死。”
秦錚長得兇,面上有條疤,看誰都帶着狠勁,別的姑娘瞧上一眼,腿都能嚇軟,也就清歡偏要做那麼多姑娘裏的一個異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