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重生了,回到了1996的夏天。
最好的兄弟拿着刀,正在叫囂着要去跟人幹架。
帶着記憶重生的李林,冷靜的拿起了電話:“喂,110麼?這邊有人帶着管制刀具打羣架......”
曾經的李林,因命案隱姓埋名,各處逃亡。貧困的家,自此家破人亡!
今生,李林發誓,要在這個風起雲湧的大時代賺錢,改變身患窮病的家,讓前世跟自己私奔,處處受苦的老婆,光明正大的嫁給自己,讓爸媽活的輕鬆自在。
發家改命,從擺攤賣碟開始。
有專家說發財的門路都在刑法裏寫着,但刑法也是不斷修訂不斷完善的。
1996年有兩條財路還沒上刑法,分別是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複製品罪。
李林知道這兩條罪名1997年才上刑法,所以現在倒賣盜版光盤不犯罪。
只要光盤內容不涉及分裂國家,不涉及黃色,被文化部門逮住頂多罰款了事。
況且90年代盜版光盤書籍滿天飛,小販們可以明目張膽的賣,只要不被罰錢就能掙錢。
李林坐李西統身邊,伸手輕輕拍他的肩膀。
“港島光盤每張最多3塊,咱哥倆運到豫省至少賣13,每張至少10塊錢利潤。
我兌800你兌500能買440張,一趟能掙4400,你一年工資才3600,好好想想吧。”
李西統悶頭不說話,他不是不相信李林的話,而是沒有賭人生的魄力。
李林能理解,小老弟擔心丟了工作沒臉回家,他想用手裏的500元償還進廠中介費。
這年頭兒南方的大廠還不多,想進廠打工得先交錢給中介,中介託關係送你進廠。
哥倆家裏窮,李西統那600元中介費是他爹求爺爺告奶奶借的,所以他怕丟工作。
李林咬牙,心說綁也得把你綁走,你脾氣太暴一言不合就動刀子,獨自留在深城絕對被人砍死。
抽完煙李林決定用激將法,“算啦,你是個沒卵子的貨,借我300塊我單幹。”
“俺有卵子!”李西統解開褲腰帶拉扯內褲,揪出一團鈔票拍在李林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