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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林默是AA制的極致推崇者,一分一毫他都會算明白。
我倆是相親認識的,反正婚姻都那樣,就湊合着過了。
領結婚證那天,他在民政局門口給我轉了4塊5。
“工本費 9 塊,一人一半。” 他舉着手機等我收款。
我當時月薪可觀,心裏想:這樣也好,各花各的,誰也不欠誰。
那時我怎麼會想到,這4塊5只是個開頭。
想起他剛說自己抱了孩子要我分攤250,我看他就是個二百五!
這幾年被我壓在心裏的那些破事全冒了出來:
貝貝幼兒園交 15 塊手工費,林默非讓老師開兩張7塊5的發票,說 “我和老婆各掏一半”。
老師在家長羣裏發截圖時,我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我家買雞蛋,必須買三的倍數,這樣才能平均分配。
有一次貝貝攥着我的衣角晃:“媽媽,我能多喫一個雞蛋嗎?”
林默在旁邊兇她:“不行,不好分攤。”我只能把我的雞蛋悄悄給了貝貝。
要不是貝貝還沒成年,恐怕我們家得3A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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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氣消了些,好歹他回去拿卡了。
陪着貝貝做骨穿,小丫頭攥着我的手指不放:“媽媽,爸爸是不是不喜歡我?”
我安慰了她,說爸爸只是爲了省下錢,以後給貝貝買好多好多的玩具。
她眨着大眼睛問我:“那貝貝可以喫很多很多的草莓嗎?”
草莓挺貴的,林默不想AA一直不許我買。
我只用自己的錢偷偷給貝貝買過幾次。
哦,林默也不是沒買過。
我懷孕時想喫,他買了一盒,我至今都記得是23 顆。
因爲他說:“你喫12顆,我喫11顆,差價2.5元,記得轉我”。
......
林默跌跌撞撞跑回醫院,臉白得像剛從冰櫃裏撈出來:“卡里只有10萬。”
“你說多少?”我沒聽清,或者說不敢聽清。
他在軟件公司做技術,月薪稅後 3 萬 5,年終獎最少 6 位數。
結婚五年,房貸、水電平攤到分,連買瓶礦泉水都要掃碼 AA,光工資也該攢下近 200 萬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