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婚妻的竹馬把我婚車改成靈車。
我前去質問,他反倒往車窗裏彈菸灰,不屑地說道:
“我的改裝技術你能用上也算給你長臉了,廢物只配用靈車,有種你現在就退婚啊。”
未婚妻也訓斥我:
“阿鋒改就改了,婚車可以再調新的,一百萬夠不夠賠你這輛破車?”
我無奈搖頭。
他們不知道。
這輛婚車是單位得知我喜訊,領導特批的防彈紅旗!
上一個在車裏彈菸灰的人,照片在歷史教材第九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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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從封閉的科研所深造回來。
我媽就催我結婚,說是爺爺當年定下的娃娃親。
女方叫王瀟瀟,也是商界女霸總。
我無奈點頭,行,結婚,完成任務。
……
2
這邊的爭吵聲引來了公司門口的保安。
我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對幾個保安說道:
“我是你們王總的未婚夫,快攔住他們!別讓他們跑了!他們改我的婚車!”
保安隊長似乎知道這裏的事,他笑了笑,上下打量我,像看甚麼髒東西:
“林先生是吧?新郎官?嘖嘖。”
他搖着胖腦袋,語氣滿是挖苦:
“你算老幾啊?讓我們抓鋒少?你知道鋒少是誰嗎?他是王總的乾弟弟!親弟弟一樣的!全公司,不,全城誰不知道王總最疼這個弟弟?要星星不給月亮!”
他走近我一步,唾沫星子幾乎噴到我臉上,聲音很大,故意讓所有人都聽見:
“別說你只是個還沒進門的新郎官,就算你是天王老子,今天在這,也他媽不配動鋒少一根手指頭!懂嗎?廢物!”
其他保安也跟着鬨笑起來,眼神輕蔑,像看一個天大的笑話。
他們完全忘了那輛被褻瀆的車,忘了車頭那個小小的標誌。
“就是!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王總弟弟你也敢惹?活膩歪了?”
“還抓人?鋒少動動手指頭你就得滾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