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離婚的原因很簡單。
比如,他女同事的一句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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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宸讓,我的大學同學。
我認識他時,他已經是無數女孩心中的男神。
一張讓人看了想犯罪的臉搭配上頎長挺拔的身材,我承認我曾經也爲他癡迷。
但我們真正在一起,是因爲他的表白。
我記得那天陽光正好,溫暖又輕柔。
他捧着玫瑰,站在櫻花樹下,花瓣飄落,印得他笑容明媚。
“薑糖,我喜歡你,如果你願意和我在一起,我會讓你幸福甜蜜,正如你的名字。”
我知道,那是小小的少年能給出的最大承諾。
在歡呼聲和祝福聲中,我們在一起了。
和其他熱戀中的情侶不同,許宸讓很少邀請我約會看電影。
我知道,他出身在一片貧瘠的土地,辛辛苦苦考上大學,又要揹負“小鎮做題家”的名稱。
他朋友不多,家庭條件也不好,沒有多餘的生活費和我談戀愛。
但我當時並不覺得有甚麼問題,談戀愛嘛,重要的當然是開心。
四年,我將自己的生活費掰成兩份,一份生活,一份和他一起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