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山腳下,一身黑衣,面上戴着足以覆蓋住整張面容的面具男子上了山,鮮血沿着他的指尖往下流淌,男人緩緩伸手摘下了臉上的面具。
面具下的臉由於失血過多而顯得有些蒼白,但這絲毫掩蓋不了這個男人相貌的俊美,倦怠低垂着的眸中彷彿淬了寒冰一般,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男人的左邊臉頰上有一道看上去已經很淺顯了的疤痕。
這疤痕由於面色蒼白重新浮現了出來,如同一張極其完美的畫卷被撕扯開一般,殘忍卻帶着種詭異的美感。
男人眉宇間盡顯不耐,掌心用力,直接將手裏的面具如同廢鐵一般捏成了一團隨便丟開,拿出一個信號彈來垂着眼皮看了兩眼不悅的抿了下脣,重新放了回去。
他似乎懶得再往前走,直接隨便找了個地方坐了下來,漸漸有些意識模糊起來。
而另一邊,曲折的山間小道上,一衣着幹練,姿態瀟灑,如男人般將滿頭青絲直接束於腦後並且嘴裏還叼着狗尾巴草的女人和一個個子很高身材魁梧的男人邊採草藥便往這邊走着。
“旁邊,旁邊那棵,你爹要是知道這株草藥他每天耳提面命的跟你說了幾十回了,到現在你還沒記住,八成要氣厥過去。”
身高八尺的壯漢極其有反差萌的撇了撇嘴,委屈巴巴帶些控訴道:“我腦子不好使,記不住很正常。”
吆喝,都會還嘴了,看來腦子也沒那麼不好使。
女人叫沈溪,一個多月前還是一個在娛樂圈裏勉強掙扎的十八線鹹魚小演員,結果某天走在路上無辜的被一跳樓人士砸中,再睜開眼睛就是在這個地方了。
作爲適應能力極其優越人士,沈溪罵罵咧咧沒多久,結合自己大腦裏原主的記憶很快就摸清了自己現在的情況。
原主是個身手很好經過各種訓練的S手,她的記憶之中有個總喜歡穿一身黑衣的男人,這人幾乎貫穿了她的整個人生,教她習武,教她識字,讀書,帶她出去S人。
原主被他訓練的如同木偶人一般,這些年完成了很多他佈置下來的任務,但這次的任務對象有些棘手,加上任務當天她身上的劇毒發作,導致她受了不輕的傷,倒在這座山上被一郎中也就是這個傻大個的父親陶齊晟所救。
只可惜她身上的毒太烈,加上失血過多,原主的命沒能保住,再醒來的時候這具身體裏就變成了沈溪。
傻大個名叫陶之簡,智力有些缺陷,智商大概維持在五六歲孩子的水平,沈溪養傷的這段時間,基本上都是這個傻大個陪在她身邊。
……
沈溪定睛一瞧,旁邊的灌木叢後頭露出了一點衣角,走近一些濃郁的血腥氣立馬蔓延開來。
傻大個連忙往那邊走,被沈溪伸手拉住。
她往前走了一些到了能夠看清傷者的位置,定睛一瞧嚯了一聲,立馬拉着傻大個轉身就要走。
傻大個不解,掙開了她的手,轉身去走到那傷者旁邊,“救人!”
這是個很年輕的男人,鼻樑高挺,一雙劍眉微微蹙着,五官精緻到如同是被人用刻刀一筆一劃精雕細琢出來的,即便是不睜開眼睛也能猜出這雙眸子若是睜開了會是怎樣的風景。
在沈溪看來,他左臉上的那道傷疤並沒有給他減色,反倒是將他的精緻削弱了幾分,多了些性感的男人味。
即便是在現代各種類型美男都見過不少的沈溪,也不得不承認這人的長相能夠直接把上升到她心裏的美男排行榜前三,說不定睜開眼睛之後還能衝到第一。
由於穿着黑衣,導致他身上的血跡看不清晰,不知道傷勢到底有多重,但看上去還有呼吸。
傻大個積極的要救人,但根據沈溪這些年博覽羣書以及觀看過無數狗血肥皂劇的經驗,荒郊野嶺裏,像這種受了重傷渾身是血不知死活,並且長相極其俊俏的年輕男人是絕對不能救的。
輕則傾家蕩產,重則家破人亡啊!
沈溪算不上甚麼好人,自認爲自己沒甚麼氾濫的同情心,更何況是在這種人命如草芥的地方。
奈何傻大個肯定不會聽她的直接走,於是只能選擇各退一步。
“這樣,不把他帶回去,直接在這裏給他止血包紮一下總行吧。”
傻大個一雙眉毛擰成了毛毛蟲,“當初我爹就是在這裏撿到的你。”
沈溪一怔,脣角不輕不重的抿起,半晌,她妥協,“那現在也要先給他包紮一下,不然他估計不用等到咱們下山這血就流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