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記事起,我就認定了青梅,把她捧在心尖,寵到了骨子裏。
前世,爲了青梅,我放棄學業,忽略爸媽,做了十幾年的舔狗。
結果,她睡了把我開除的富二代,還腆着臉讓我拿兩百萬彩禮娶她。
悔恨絕望的我,直接拉着這對狗男女同歸於盡!
再睜眼,我重回到對青梅表白的那一天。
第一步,就是把送出去的貴重禮物搶回來。
面對青梅的挽留,我呵呵一笑!
都重生了,誰還稀罕和你談戀愛啊?
熟悉的話術,讓我腦袋嗡的一聲。
一些死去的記憶,倏然如潮水一般在腦海湧現,我眼前的女孩不再模糊,四周的場景也變得清晰起來,與記憶深處的某處片段,漸漸重合。
是陳雅慧!
和我從小一起長大的青梅,未來的女朋友,那個我曾以爲要白頭偕老的女孩。
那個......在我最落魄,最需要幫助的時候,狠狠給了我一刀的女孩!
今天是她的生日,她的那些好朋友,特地爲她在ktv開了個包間,喝酒唱歌,爲她的十八歲成?人禮慶祝。
期間,我爲了幫她擋酒,被灌了不少,所以肚子裏跟火燒似的。
也是趁着這點酒勁,我拿出了肝了好久遊戲,靠賣道具纔買來的一條手鍊,對陳雅慧表白。
結果顯而易見,她收了禮物,然後拒絕了我。
這都不是第一次了。
陳雅慧每次拒絕我之後,都會補充一句繼續做朋友。曾幾何時,我還爲此暗暗歡喜,至少我還能以朋友的名義陪在她身邊。
如今回過頭來看,甚麼朋友,她就是把我當成個備胎。
一條呼之即來揮之即去,隨時可以使喚的舔狗而已。
就像是今天晚上,陳雅慧拒絕我之後,就完全將我晾在了一旁,時不時的讓我幫他們找歌,倒酒,當成個服務員使喚!
而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