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裏攥着離婚協議書,懷裏抱着哭到抽搐的兒子,我不知道怎麼就把日子過成了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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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點,陳家俊給我發來消息。
「晚上要加班,回去得凌晨之後,你們先睡,不用等我。」
我拿着手機看了半天,最後還是決定提醒他,今晚是跨年夜,已經答應了兒子去民宿泡溫泉。
一個月前陳家俊提議的,兒子已經期待了整整一個月。
消息發出去,陳家俊很久纔回。
「抱歉,真的是很重要的事,幫我跟舟舟說聲對不起,明天一定帶他去。」
明天,明日復明日的明。
最近陳家俊總喜歡用這個詞。
我婉轉跟兒子解釋,他的父親因爲要賺錢養家不得不失約,六歲的舟舟已經很懂事。
“媽媽,那我們不去泡溫泉了,我們去看燈光秀吧,那個不花錢,我們省一點,爸爸就不用那麼辛苦。”
今年跨年夜,中心廣場有一場公益的跨年燈光秀。
這事我跟陳家俊在飯桌上聊過,也想帶舟舟去看,但陳家俊不喜歡,說燈光秀沒甚麼看頭,純粹是浪費時間。
今晚陳家俊不在,應舟舟要求,我帶他去了中心廣場。
廣場是裝扮過的,過節的氣氛濃郁,喜氣洋洋的瞧着也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