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月初七,忌殺生,不宜出行。
老祖宗的黃曆似乎有意阻我桃花運。
我拿着邀請函來回踱步,心裏掂量萬分,終是決定無視老祖宗,拿了把骨傘,急切切出了門。
二少大擺筵席,宴請鄰里所有尚未出閣的姑娘,本姑娘不才,恰恰在宴請之內。而恰恰不巧,二少乃本姑娘心屬之人。
此番若是信了老祖宗的黃曆不去赴宴,豈不白白便宜的那雙花姐妹。百里鄉鄰皆知,桃源村有雙花,貌美且心善,是曰,翠花,如花。
思及此,我狠狠朝正蹦着歡快雨水的地面“呸”了一口。
心善個屁,欺負我時沒見她們心軟過。
五歲那年將我推進糞池,差點喪命。七歲那年把我堵在林間山洞,在野獸出沒的山林擔驚受怕了一整夜。八歲那年,看中我的心上人二少,開始了長達八年的奪夫之戰。九歲那年,剪爛了我過年的新衣服,害得我被人嘲笑穿破爛。十歲那年,打死我家隔壁的黃狗栽贓到我頭上,賠了我半年的免費勞動力。十一歲那年……
往事不堪回首,不堪回首啊。
本姑娘活了十六年,大半輩子是在她們的欺壓下度過的,有點反抗能力的年歲時,卻因一人不敵四手而往往處於下風。
上天不僅不垂憐我出生喪母幼時喪父孤苦無依被人欺負,還將我潑辣小蠻婦的名聲傳的十里八鄉皆知。
可恨,可嘆,姑娘的,蒼天不公,不公啊。
大雨之中,一聲磅礴大雷劈天蓋地的砸來,我尖叫一聲,一個哆嗦,手中的骨傘便滾在了泥水裏。
我沒出息的開始懺悔,我錯了,我真的錯了,老天爺你是對的,你是公平的,你不要再劈我了。
老天爺確實未再劈下雷電,卻活生生的劈下一個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