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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前的一個深夜,我在路邊撞見了一名男子將尚在懷褒的女嬰丟進垃圾桶。
儘管我百般勸阻,男子還是一臉的不屑。
“這小孩有先天性心臟病,老子沒錢,要救你救!”
我於心不忍便撿回來花光所有積蓄救治。
孩子命大,活了下來。
我丈夫死得早,膝下無子,便將其視如己出。
如今,我被查出了胃癌中期,事業有成的女兒卻對我一臉厭棄。
“我親爹來找我了,他告訴我你不是我親媽,我是不可能爲你這個外人花錢的!”
我心寒至極,當即決定拋下她,獨自享受潑天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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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回到家,女兒陳凌凌突然遞給我一份房屋轉讓協議。
“媽,在上面籤個字,咱把房子賣了吧!”
“給你治病需要不少錢,我又沒甚麼存款。”
“我已經找好了買主,只要你簽了字,對方立刻給咱打錢。先把病治好再說,以後我一定努力工作給您買大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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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鐘後,一名凶神惡煞的男子出現在了我的家中。
儘管隔了20多年,我還是認出了他就是當年棄嬰那人。
“聽說你打了我的寶貝女兒?”他扯着嗓子質問我。
“這可是我的親生女兒,我疼都來不急,你居然敢打她!我看你是活膩了是不是?”
我禁不住胃裏一陣噁心。
他說的好聽,如果真是這樣,那他當年還會拋棄?
說白了,人不好的時候他嫌棄不要。
如今人好起來了,他看有利可圖,便打着幌子前來相認。
去他孃的疼都來不急!簡直枉爲人倫!
我強摁住想罵人的衝動,耐着性子跟他講理。
“這位先生,當年是你不要的她。這些年我養她花了不少錢,如今你要帶她走那我要回這些錢不過分吧?”
“再說了,這房子是我買的,你們要買也行,按照市場價給我。我與你非親非故,總不能免費替你養女兒,更不能無償贈你們房子,對吧?”
男子見狀嘲諷一笑。
“真把自己說成聖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