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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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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上海的歌舞廳仙樂都有個規矩:每年除夕,少東家程少卿當衆燒一張賣身契。

契歸了火,契上的姑娘便能脫籍從良。

他包下我那晚承諾,第一個放出籠子的,一定是我這隻“金絲雀”。

可第一年,他燒了紅牌白如梅的契,救她免做別人的妾。

第二年,他救了要跳蘇州河的蘇蘇。

第三年,他把自由送給了戰死兄弟的妹妹。

他說雀兒不必陪酒,也不必唱堂會,只要安心住在公寓裏等他。

於是我等了整整五年。

除夕前,我替他系領帶,輕聲問:“今年燒我的嗎?”

他捏捏我的臉,像哄一隻鳥:

“如梅求我救她親妹妹如蘭。你乖,明年一定輪你。”

可他忘了,過了正月我就二十五。

仙樂都的姑娘,二十五沒贖身,就要被躉去南洋。

我笑着替他撫平領口,說了聲:“好。”

我不要他替我開籠了。

也不要他了。

......

臘月十五,黃銅喇叭響遍仙樂都。

仙樂都的東家程老爺當衆宣佈:“今年脫籍從良的恩典,歸白如蘭姑娘!”

掌聲從四面湧來。

白如梅牽着妹妹上臺,經過末席時,她的裙襬掃過桌角,掀翻了我的杯蓋。

“阿鶯姐姐,對不住。”

她彎了彎嘴角,腳步沒停。

往年程少卿身旁的位置是我的。

如今他低着頭,正替白如蘭扶胸前的絨花。

那朵花,我認得。

第二年除夕,他嫌鋪子裏的紅花太俗,陪我在城隍廟找了半日。

最後買了兩朵,一朵戴在我鬢邊,一朵藏進懷錶盒。

他說:“等燒你賣身契那晚,我親手給你戴。”

六年過去,那朵花終於從盒子裏取了出來。

戴的卻不是我。

我端起茶喝了一口,涼水貼着喉嚨往下走,澀得我半天沒咽乾淨。

同桌幾個紅牌擠在一處,拿帕子擋着嘴,話卻說得足夠響。

“第六年了,那把火還是沒輪到金絲雀。”

“阿鶯過了正月就二十五了吧?”

“仙樂都算年紀只往大里算,她哪還有明年?”

程少卿聽見了。

他只轉了轉酒杯,繼續跟洋行買辦碰盞。

散席後,我在長廊堵住他。

“把賣身契給我,我拿自己的錢贖。”

他笑了一下:“你那點錢......”

“夠贖十個我。”

他臉上的笑收了回去:“年關封賬,等正月,我親自替你辦。”

“先把契給我。”

程少卿抬手,把我領口最上面的扣子扣緊。

他指間殘着白如梅常用的梔子香,我聞到時,胃裏發堵。

“如蘭才十四,你非要這時候跟她爭?”

“她燒她的,我贖我的,不衝突。”

“阿鶯。”他壓低聲音,“我寵你,不是讓你逼我。”

他從口袋裏拿出一條項鍊,金鳥籠做得精巧,籠門卻沒有鎖眼。

“還是這個襯我的雀兒。”

鏈子貼上脖頸,我打了個寒戰。

我沒再問。

第二天,我去了匯豐銀行。

鐵柵欄後的櫃員翻過存摺,又推回我面前。

“韓小姐,這個戶頭掛在仙樂都賬房名下。沒有程少東家副署,一塊大洋也取不了。”

我盯着存摺上的“阿鶯”二字。

當年程少卿領我來開戶,把第一枚銀圓壓在封面上。他說我唱來的每一塊錢都屬於我,那是他留給我的退路。

如今退路還在。

門鑰匙卻捏在他手裏。

回到公寓,我翻開記了六年的流水賬。唱戲、堂會、賞錢,每一筆都沒少。賬上的錢足夠我離開上海,也足夠程家繼續關着我。

我合上賬本。

錢不要了,行頭不要了,公寓也不要了。

這回,我只帶走韓阿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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