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舊上海的歌舞廳仙樂都有個規矩:每年除夕,少東家程少卿當衆燒一張賣身契。
契歸了火,契上的姑娘便能脫籍從良。
他包下我那晚承諾,第一個放出籠子的,一定是我這隻“金絲雀”。
可第一年,他燒了紅牌白如梅的契,救她免做別人的妾。
第二年,他救了要跳蘇州河的蘇蘇。
第三年,他把自由送給了戰死兄弟的妹妹。
他說雀兒不必陪酒,也不必唱堂會,只要安心住在公寓裏等他。
於是我等了整整五年。
除夕前,我替他系領帶,輕聲問:“今年燒我的嗎?”
他捏捏我的臉,像哄一隻鳥:
“如梅求我救她親妹妹如蘭。你乖,明年一定輪你。”
可他忘了,過了正月我就二十五。
仙樂都的姑娘,二十五沒贖身,就要被躉去南洋。
我笑着替他撫平領口,說了聲:“好。”
……
2
仙樂都賬房的門沒關嚴。
我端着茶走到門外,聽見專做南洋生意的陳老闆問:“年關貨單怎麼還沒齊?”
程家賬房周先生撥着算盤:“春桃,二十六;小翠,二十五;韓阿鶯,二十五。原定正月十五送吳淞平碼頭。”
“少東家知道她也在貨單上?”
“總單從他手裏過。他有沒有細看,我說不準。”
算盤珠啪地落下。
我手裏的茶杯跟着砸在地上。
半個時辰後,我重新煮了咖啡,端進程少卿的辦公室。
他面前攤着一摞文書。
紙翻到末頁,他提筆就籤,壓在下面的交割名冊連抽都沒抽出來。
“程少卿”三個字落在紙上,最後一筆照舊往上挑。
六年前,他給我寫的第一封信太潦草。
我笑了他兩句,他便趴在後臺的小桌上練了十幾遍。等我點頭,他把紙折成雀兒,塞進我手心。
那雙替我摺紙雀的手,如今簽了賣我的單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