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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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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笙穿着沾滿泥水的記者服趕到酒店時,她和男友沈聿修的訂婚宴已經接近尾聲。

而穿着訂婚服與沈聿脩敬酒的女人,是她的閨蜜——林夏。

這已經是第19次,閨蜜林夏代替她完成人生重要時刻了。

戀愛週年紀念 日,求婚,第一次見家長......連今天的訂婚也是。

她對男友滿心愧疚,如果不是當年高考滑檔到新聞專業,她也不會總是沒時間導致錯過了。

南笙擦了擦臉上的泥漬,正要上前感謝,裏面一聲鬨笑在酒桌上炸開。

“南笙的志願竟然不是滑檔?是你們大冒險輸了偷改的?”

“那她算是蒙古人,因爲還被你們矇在鼓裏!哈哈哈!”

林夏翹着紅脣,聳了聳肩。

“當初是沈聿修改的,不賴我,我以爲他會告訴南笙讓她改回來,誰知道他居然忘了!”

沈聿修脣角噙着笑,彈了一下她腦瓜崩。

“你個小沒良心的,是你輸了大冒險,被要求改志願,我才幫你的,現在反而怪起我來了?”

林夏故作生氣勾住他脖頸。

“好好好!爲了將功補過,下次婚禮給你當新娘!”

“好呀!”沈聿修寵溺應下,又好像特意幫林夏開脫,“不過當年志願的事,南笙也有責任,如果她最後檢查了志願,改回金融,現在也不至於去當個苦逼記者了!”

轟!南笙的大腦像被火車碾過,一片空白。

當年他們三人約好一起讀A大的金融專業,可她卻被錄取到了新聞。

沈聿修捧着她的臉安慰,“志願滑檔了而已,商學院離新傳學院就3公里,我們還是能一起喫飯,一起去圖書館的。”

那天的夕陽染紅了林夏的雙眼。

“我明天就去找導員轉專業,南笙沒有你我會活不下去的!”

她以爲林夏眼底的水光是不捨,結果是愧疚。

那3公里,她走了整整四年。

春夏秋冬的梧桐大道,總有她跑向商學院的身影。

她以爲自己托住了愛情和友情,結果告訴她志願是她的男友和閨蜜玩遊戲改掉的!

他們笑作一團,攝影師抓拍了張二人合照,珠聯璧合,登對養眼。

在她的訂婚宴上,她卻成了多餘的旁觀者。

南笙逼退眼底的淚光,轉身去洗手間,腳下卻絆倒了旁人。

“抱歉!——爸爸!你怎麼坐在這裏?”

她滿眼錯愕地看着南父坐在角落的木箱上喫着盒飯。

南父最後扒拉兩口盒飯,小心地合上,站起身時拽了拽那套不怎麼合身的特價西裝。

“主桌位置不夠,我坐這喫也一樣的。”

南笙快速掃了一眼主桌,卻發現原本預留給父親的位置被林夏的父母坐了。

她拽住侍應生問,爲甚麼把主座父親的名字撤掉。

侍應生一臉不屑:“搞笑,主桌當然要坐新娘的父母啊,而且是新郎沈少爺親自安排的!是商務局,談的都是幾千萬的單子啊,坐那你們聽得懂嗎!”

南笙差點跟他起衝突,沈母聞聲走了過來,上下打量一圈。

“南笙,你知道的,我其實並不喜歡你這個兒媳婦,是林夏一直給你說好話,打包票,我才勉強同意的,而且!你缺席太多次了,在外人看來,林夏倒像是沈家真正的兒媳。”

“所以,在結婚前,你把工作辭掉!還有婚禮那天,你父親不能出席,我不想讓別人知道沈家和一個農民工結親家。”

沈母的話像一把淬了冰的刀子在她心口劃了一道又一道。

因爲她,父親也跟着受辱,難堪到讓人窒息。

南父滿臉堆出尷尬的笑,雙手侷促地在褲縫蹭了蹭,從身後抱出一隻皮質老舊的箱子。

“親家母說的是,下個月秋收,我確實沒時間出席,今天我正好把南笙的嫁妝帶過來了,是南笙媽媽在世前給她準備好的......”

沈母一臉嫌惡地後退兩步,像是在看甚麼垃圾。

“放那吧,等會我讓人來拿。”

南父滿是溝壑的手僵在半空。

祕書隔着手帕提走,遠遠地看見,他將皮箱隨意丟在了泔水桶旁,任由油膩的菜汁濺到上面。

南父伸出去的手顫抖着,乾枯的雙脣翕合,卻只是喃喃的懺悔。

“南南,是爸爸給你丟臉了......如果我和林夏的父親一樣,是個成功的企業家,你就不會被人看不起了......”

南笙眼眶被淚水刺得發痛。

她受不了了。

她走過去將皮箱拿走,用乾淨的毛巾擦乾淨,然後牽起父親粗糙的大手。

“爸爸,我們回家吧。”

南父渾濁的眼睛驚愕地亮了亮。

“可訂婚宴還沒結束......”

南笙回頭看了一眼燈光融融下的林夏和沈聿修,平靜且倔強地說。

“這婚不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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