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短篇小說 > 扶舟渡春天 > 第1章

第1章

目錄 下一章

1

姜扶是港城最明媚風情的野玫瑰,卻執意要嫁給那位性冷淡的閆氏太子爺,閆淮予。

可無論她故作矜貴高傲吸引,還是魅惑風情逢迎,他始終無動於衷。

一月一次的同房精確到分鐘,她多纏他一秒,會被連人帶牀墊扔出門外。

從來不親吻,因爲旁人的體液是他口中最噁心的東西。

不允許她觸碰他的身體,因爲他討厭沾染不屬於他的氣味。

她像個木偶,不能有自己的動作,反應,只能躺在身下等待被“臨幸”。

姜扶以爲,閆淮予會這樣冷淡一輩子。

直到有一天,他身邊多了一個,與她面孔有十二分相似的實習生。

孟夏。

21歲。

年輕,漂亮。

鮮活得就像帶着露水的夏日玫瑰。

她會和閆淮予分享同一個冰淇淋,用手指擦去他嘴角的奶油。

她公然抱着閆淮予胳膊撒嬌,拉他去光怪陸離的夜店蹦迪。

他們在洶湧的人潮中接吻,忘情。

他們開房次數多得數不清......

姜扶抖着手,一張一張地翻過私家偵探拍到的照片。

這些閆淮予厭惡的、從來不可能跟她做的事情,如今他在另一個女人身上全部破例。

最後,她的手指久久停留在孟夏的正臉照片上。

照片上的女孩,烈焰紅脣,性感黑色小短裙,笑起來神采飛揚,肆意明媚感幾乎要衝破屏幕。

與20歲的姜扶,長得一模一樣。

連神態,都十足十的相似。

姜扶衝去了公司,將照片摔到閆淮予面前。

她是他的妻子,本應該理直氣壯地質問。

可一開口,眼淚就掉了下來。

她問他:“爲甚麼?”

如果從一開始他喜歡就是這樣的一張臉,那爲甚麼不可以是她?

如果他也會爲這樣的驕陽似火,明媚熱烈而動心破例,爲甚麼對她的冷漠十年如一日?

十年了。

她摒棄了從前的自己,摒棄掉他口中那些所謂的不合規矩的行爲舉止。

迎合他苛刻的標準,把自己打磨得完美,得體,冰冷,死氣沉沉。

可現在到頭來,他居然愛上的,是另一個20歲的熱烈的她?

她這十年,多麼可笑。

閆淮予指尖燃着煙,半側臉隱在縹緲不清的煙霧,他嘆氣:

“姜扶,是你變了。”

“你不覺得我們的關係,太一潭死水了嗎?”

他將剩了半截的菸頭摁滅在菸灰缸裏,手支住額頭,思考了兩秒。

“其實我現在覺得,你以前那樣子也挺不錯的,可惜——”他搖頭。

“你老了,不像從前了。”

姜扶僵住了,如同站在冰天雪地裏,一盆水從頭澆下,將她冰凍在原地。

她呆呆地轉向一側光亮可鑑的落地窗,在裏頭看見了自己。

身材保持得幾近完美,臉也是好的,卻整個人都掩不住緊繃與疲憊,雙眼曾經的光亮早已熄滅。

皮膚沒有皺紋,可就是沒有了那種活泛的,氣血很好的紅暈。

她站在那裏就像一尊雕塑,一隻精美的花瓶,美麗,價值不菲,卻沒有靈魂。

乏善可陳。

她才30歲,卻從身到心,整個狀態都透着日漸衰弱的氣息。

是誰把她變成這個樣子的?

她也明媚過,也曾經那樣張揚過。

是誰,將她變成如今這副,連她自己都生厭的模樣的?

是他啊!

“離婚吧。”姜扶聽見自己顫抖的聲音。

早在她知道孟夏存在那一刻起,她就已經決定離婚。

姜扶不是一個眼裏能容得下沙子的人。

她可以忍受自己的丈夫對自己冷淡,也可以接受自己一輩子都捂不熱他的心。

卻不能忍受,他輕而易舉地被另一個女人點燃。

直到今天,她終於切切實實地明白,閆淮予真的一點點都不愛她。

或者說,他不願意愛她。

就這樣吧,糾纏了十年,真的夠了。

姜扶僵硬地低下頭,從包裏拿出離婚協議書,推到他面前。

閆淮予只掃了一眼,笑了,下一刻,毫不猶豫地簽下名字。

姜扶微微一怔,有些意外於如此順利。

鬆了一口氣的同時,又忍不住心臟微微擰起的疼。

他等這一刻,應該已經很久了吧。

閆淮予將簽字筆丟在桌上,對着失神的她,毫不在意地勾脣嗤笑:

“怎麼,沒想到?”

“姜扶,用這一招來欲擒故縱,你是不是太老套了點?就像你這個人一樣。”

姜扶後退一步,不寒而慄。

她從未有一刻像現在這樣覺得,面前這個人,是如此的惡毒。

就像一個無底黑洞,吸食完你所有光與熱,然後迫不及待地尋找下一個熱源,再回過來嘲諷你幹朽的軀殼。

“你捨得閆家的利益嗎?你甘心毀掉兩個家族聯姻帶來的好處嗎?還有,最重要的一點——”

他靠近她,眼神勢在必得,甚至還有一絲憐憫:

“你那麼喜歡我,費盡心思地嫁給我,真的捨得離婚嗎?”

姜扶如遭雷劈,大腦一片空白。

原來,他早就知道,她喜歡他,她愛他。

她對他,從來都不單單是因爲利益才聯姻。

他俯瞰着她的愛意,冷眼旁觀,高高在上地享受着她單方面的付出。

看她放下身段百般討好他,爲他一舉一動牽動喜怒哀樂,爲他一句話改變自己,就像看小丑在賣力表演,卻連一個掌聲都吝嗇給予。

姜扶的眼淚不受控制地流了下來。

她揚手,清脆地一巴掌扇在了他臉上。

閆淮予捂住生疼的左臉,有些意外地挑起了眉毛。

“閆淮予,你真是個王八蛋。”

她咬牙罵道,攜着離婚協議書揚長而去。

目錄 下一章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