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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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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眼看兩人要再次吵起來,溫寧嘴角閃過一絲得意,下一秒一臉委屈,慌張擺手。

“明月,你別因爲一包奶糖生氣了好不好?我給你賠不是,我這就去給你買兩包。

以後駱大哥給我們買了東西,我先拿來讓你和小雪挑好不好?”

聽聽,說的這是道歉的話嗎?

這分明就是一遍又一遍提醒她,就算她鬧自S也沒用,駱明忠還是先想着他們娘倆。

姜明月冷笑一聲,說道:“一包糖果而已,畢竟你們娘倆可憐,離開駱明忠的施捨,怕是要乞討要飯。”

“姜明月,你夠了,不就是一點小事嗎,你何必咄咄逼人揪着一個孩子不放?”駱明忠火冒三丈。

一點小事?

這是小事嗎?

駱明忠上前來,要將她從病牀上扯下來。

“有甚麼話回家再說,還嫌不夠丟人現眼,在醫院還要鬧是吧?”

姜明月被氣笑了:“一點小事?在你看來這是小事?”

駱明忠沒搭理她,轉頭對哭慼慼的溫寧溫聲道:“你先回家,這裏交給我。”

溫寧眼底閃過一絲不甘心,但還是牽着陳小東先走了。

病房裏就剩下他們一家三口,小雪趴在她懷裏,動也不敢動,真怕他們不要自己。

爸爸好凶,從來都沒對媽媽笑過。

小雪不喜歡爸爸。

駱明忠欲言又止,看到她清冷的眼神,心裏咯噔一下,好像有甚麼東西在悄悄流逝一樣。

最終,兩人都沉默下來。

*

姜明月在醫院住了兩天才回大院。

他們住的是平房,六十平不到,兩室一廳,以前是他們兩口子住,兩年前駱明忠父親去世後,老太太帶着兒媳婦和小姑子都來這邊了,駱明忠在書房找木匠打了一個結實的高低牀,老太太跟林靜華住下鋪,小姑子駱芝芝住上鋪。

房子客廳乾淨整潔,簡單一張木頭沙發,客廳中間一個正方形飯桌,靠牆是一個長方形櫃子,上面放着竹編熱水壺,旁邊一個圓形洋瓷盤,裏面是六個雙龍紋青花瓷帶蓋水杯,門口還有一個鞋櫃,給人一種很溫馨的感覺。

一眼看去,客廳的牆上掛着巴掌大的日曆簿,上面寫着偌大的四個字。

——1983

進來臥室,牀頭櫃上放着他們唯一的全家福。

畫面中她抱着小雪笑得有些酸澀,男人冷着一張臉站在一旁。

現在看去,原來他從來沒有靠近過她,就連拍照片時,都能看出他的不願。

姜明月苦笑了一下,三年過去,那天發生的事情,就像昨天才發生過。

那時候小雪剛滿兩歲,她想拍張全家福,但人剛出現在照相館,就被溫寧以陳小東感冒爲由要喊走,她當時氣哭了,拉着他硬是不讓走。

強迫中,他花了一分鐘不到,攝影師咔嚓一聲,他轉身就走了。

她一直以爲他們是幸福的一家三口,回過頭來看,真的是一場笑話。

她替姐妹們試過了。

強扭的瓜,真的不甜。

淚水在眼底氾濫,小雪看她落淚,抬手輕輕扯了下她的衣角,小奶音道:“媽媽不哭,小雪長大了會保護你的。”

她吸了吸鼻子,蹲下來抬手輕輕撫摸着小雪肉嘟嘟的臉頰。

“小雪真乖,媽媽很快就帶你離開這裏好不好?”

小雪有些害怕,她怕姜明月不要她。

“媽媽,我們去哪兒?”

“帶你去屬於我們自己的家,媽媽以後會給你買好多好多洋娃娃,會給你買好多好多糖果,好不好?”

“媽媽,你不會不要小雪的對不對?”

“傻丫頭,你是媽媽的心肝,媽媽怎麼捨得不要你。

小雪,你是媽媽的命。

不管別人說甚麼,你都要記住,媽媽是這個世界上最愛你的人,明白嗎?”

小雪在姜明月的眼中看到閃亮亮的星星,從此,這一幕刻在她腦海中好久好久。

娘倆抱在一起的畫面,心疼又幸福。

我的女兒,這輩子,媽媽一定要抓住你的手,永遠不會讓你離開我了。

駱明忠開車送陳小東去醫院時,順便去接姜明月,才知道她自己辦了出院手續。

哼,就知道玩這一招。

哪次不是一哭二鬧三上吊,都不用哄就自己回去了。

這次還以爲她多大本事呢,還不是跟之前一樣嚇唬自己?

女人就是麻煩,一天到晚就知道喫一些莫須有的醋。

他進門時,牀上放着一個竹編行李箱,她正慢吞吞往裏面裝疊整齊的衣服。

他的目光落在牀頭櫃上的相框裏,之前的全家福被撕成了兩半,姜明月抱着孩子的那一半消失了,他一個人孤零零站在殘破邊緣的相片裏,看起來孤獨得像她們娘倆從來都沒出現過。

他大步上前,拿起相框一看,怒斥道:“你又發甚麼神經?現在是想用孩子來威脅我?”

——啪

相框被他重重放回牀頭櫃上。

她居然把他們唯一的全家福撕碎了。

他知道,爲了拍這張照片,她可是提前一個月就追在他屁股後面各種討好。

她有多珍惜這張相片,他心裏比誰都清楚。

嘿,既然撕了,以後就再也別想讓他配合拍照。

“我不會拿孩子來威脅你,畢竟、她也不是你的孩子。”

姜明月心裏酸澀無比,曾經,她也多麼希望能有真正屬於他們的孩子?

可惜,駱明忠不屑碰她。

終於,還是到了最後告別的時刻。

她深吸一口氣,語氣平靜又堅定。

“駱明忠,我們離婚吧。”

駱明忠瞳孔微微一縮,不可置信。

“你說甚麼?”

姜明月盯着他的眼神平靜得可怕。

“我說,我們離婚。”

駱明忠被氣笑了。

他壓根不信。

“嘿,就爲了一包大白兔奶糖,你先是鬧割腕自S,接着又鬧離婚,你能不能不要這麼小題大做?”

當初她是怎麼嫁給自己的,難道心裏沒點數嗎?

1978年剛恢復高考,姜明月那天晚上從同學家回去時,半道上遇到幾個流氓,是駱明忠英雄救美。

那時的她未經世事,對愛情的瞭解都是在話本里認知的。

她一度覺得,愛情很珍貴,駱明忠就是她在書中看到的白馬王子。

那天之後,她就纏着他,甚至拉下臉皮找到隊裏去堵他。

後來隊裏所有人都知道,有個叫姜明月的女孩,爲報駱明忠的隨手救命之恩,甚至放棄上大學的機會,也要嫁給他。

後來,駱明忠是妥協了,但兩人自打結婚到現在五年,都沒同房過。

而駱明忠,一直在房間打地鋪。

這也就是爲甚麼,結婚五年,姜明月一無所出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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