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念出自於書香門第,被當做撐起家族門面來培養,一言一行有規矩教條,衣食住行要端莊淑雅,學業要求嚴苛優異。
她是名牌大學高材生,是名門千金的典範,也是沈家參加宴會的面子。
但三年前,她弟弟闖了大禍,面臨要入獄的危險。父母爲了尋求庇護,把她送到顧景川的牀上。三年婚姻,沒有恩愛,只有丈夫的冷漠,和婆家的磋磨。
她沒有怨言,沒有反抗。
因爲在她的認知裏,女人就該在家從父,出嫁從夫。
但當她聽到醫生對她說,她是癌症晚期,沒有治療方案,只能等死。
沈知念覺得既然都要死了,那肯定要,不服就懟,不服就幹,有仇當場就報,有怨當時就出,絕不內耗自己,發瘋發癲卷死別人。
“不是威脅,是請求,顧先生。”
也不管男人陰沉的臉色,沈知念去臥室,拿着睡衣去洗漱間。
洗澡出來,沒想到又看到坐在沙發上的男人,以前他會在書房忙,極少主動回主臥。
偶爾過來,都是被她勾的,可現在她一點都不希望他來打擾她的休息。
“你今晚在這睡嗎?那我去客臥。”
她轉身要去客房,聽見男人叫她,聲音低沉而有力:“沈知念,過來,我們談談。”
“談離婚,我有興趣,其他沒甚麼好談的。”
沈知念走到門邊,轉頭看他,她站得筆直,看他的眼神沉靜。
“沈知念,離婚你會後悔的。”
“掃興。”沈知念丟出兩個字,轉身關門。
“......”
顧景川冷冷地盯着那道門,掃興的是她,他主動找她談,是讓她說出訴求,而不是這麼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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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念第二天下樓,從窗邊看顧景川開車離開,就拿着作品去吳雪薇工作的畫廊。
吳雪薇帶着她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