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便被教育:妹妹小,要讓着妹妹。於是,妹妹要我的玩具,爸媽將我的玩具給她。妹妹要我的零食,爸媽將零食給她。妹妹要我的大學名額,爸媽將我辛苦考來的大學給她。長大後,妹妹要我的房,要我的車,我都給她。沒想到她還是不滿足,騙我到家裏,聯合男友捅死了我。只爲我的財產。睜眼,我回到報志願那天。妹妹楚楚可憐說自己想讀大學,能不能替我去大學。我一口口水啐她頭上,[一條泥鰍沾點海水,還真把自己當海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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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悅沒想到我居然敢罵她,一瞬間漲紅了臉,露出憤恨的神色。
我纔不管她,悠然自得的報完了志願,自顧自回家去了。
走到家,爸爸媽媽忙着哄哭着的妹妹,我冷眼旁觀。
上一世,我每天只睡五個小時,頭懸樑錐刺骨,每天努力讀書,就爲了考個好大學,結果,就這麼被妹妹搶走。
因爲妹妹小時候在媽媽肚子多呆了十幾分鍾,從小體弱多病。
他們便都讓我要讓着妹妹。、
不管是甚麼,只要林悅要,那必定是她的。
我讓她個大頭鬼!
這一世,屬於我的我必不可能讓她搶走。
......
早晨,我踏出房門,發現我們家圍坐了一羣親戚。
我看他們正急急忙忙藏着甚麼,立馬走上前去一把搶過來,發現居然是我的錄取通知書。
通知書的火漆已經被扒開,快遞包裝更是不見了蹤影。
[你們憑甚麼拆開我的錄取通知書?]我瞪着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