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婚四年,契約時限已到。
她不得不離開他和她的家,重新回到自己孤身一人的狀態。
她知道四年的時間,自己愛上了他,而他只不過是自己的契約合作方罷了。
離開時,她滿眼不捨得,心裏有點酸楚。
但是她還是離開,撿回自己的馬甲做回自己,黑客,設計師,總裁都不在話下。
“親愛的,你打算甚麼時候簽字呢?”
陸行衍微微蹙了蹙眉,從寬大的辦公桌前抬起頭來,入目就是那張雖然未施粉黛,卻看上去像妖精一樣魅惑衆生的臉。
女人的頭髮溼漉漉的披散在肩後,一雙眼角微揚的桃花眼,一眨不眨的看着他,若不是他過於瞭解洛清歡,也許會將她這樣的眼神看做是某種引誘的信號。
那隻還帶着婚戒的手修長纖細,洛清歡將一份薄薄的文件遞到陸行衍面前,不由得讓他握着鋼筆的手微微一頓。
[離婚協議書]
男人清冷的臉上出現了一瞬的怔愣,而後幾不可查的挑了挑眉,莫名覺得心裏有些躁鬱。
這麼快就過了四年了麼?
“離婚協議這種東西,還是由律師來擬定比較合適。”
陸行衍的語氣頗爲淡漠,抬手摘下鼻樑上的金邊眼鏡,而後按了按有些脹痛的眉心,從辦公桌前站起來走向女人:“已經很晚了,先去休息吧。”
“不用勞煩律師,婚前我們就已經簽過協議,我會淨身出戶。”
洛清歡的嘴角微微彎起,笑容看上去單純又無害:“再說您照顧了我四年,我已經很知足了。”
就這麼想離婚麼?
陸行衍的眉頭緊緊蹙了一瞬,很快又回歸到平時那副清冷淡漠的模樣:“你沒必要和錢過不去。”
“這錢太燙手了呢,我不好拿。”
洛清歡臉上依舊帶着盈盈的笑意,表情隨意得像是她要拒絕的,不過是孩提時代,遠房親戚隨手給出的一個小紅包,而不是和華國身家最高的男人離婚,應當獲得的大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