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爲只要嫁給他,就有本事讓他愛上自己。爲了一個官司,他站在了她的對立面:離婚吧!我要爲被告辯護!
晚飯點。
路遇白回到江亭苑,他將公事包遞給保姆,走向餐桌。
除非工作耽誤,拒絕一切無用社交,每天回家喫飯,婚姻存續期間,彼此忠誠。
這是婚前協議的內容。
路遇白在餘笙對面坐下,兩人喫飯的時候像是白天沒有發生過任何不愉快。
喫完飯,保姆收走碗筷,餘笙將離婚協議拿出來,推到路遇白的跟前,平靜道:“我們有簽過婚前協議,也做過財產公證,不存在任何糾紛,你簽字就好。”
路遇白看到離婚協議上餘笙已經簽好了名字,眸色瞬間冷了下來,“餘笙,你以爲你是誰?”
餘笙哪敢以爲自己是誰,當初她費勁心思和路遇白結婚,以爲結婚了就有了一切。
可到頭來沒有用,哪怕餘歌殺人放火,路遇白依然放不下。
如果她舍掉一切追求來的婚姻是這般骯髒醜陋的模樣,那她一定會走奶奶的老路,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
“我從沒以爲我是誰,所以你簽字吧,正好,你若打贏了官司,就可以和你的餘歌雙宿雙飛了!”
路遇白自來心高氣傲。
餘笙也是心高氣傲,兩個人在一起站在人前,是說不出的登對。
可只有路遇白清楚,餘笙和他結婚,不過就是樁買賣。
餘笙對餘歌的憎惡,家喻戶曉,兩姐妹從小爭到大,不,餘歌是餘笙見不得人的小姑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