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完證後的一個星期,薄時嚴打算跟我舉行婚禮,我有些驚訝,本來娶我就是件很不光彩的事,他何必這麼興師動衆。
像是看出了我的想法,他一邊選着婚紗照一邊陰陽怪氣道:“這是我第一次結婚,我當然得重視。”
他刻意把“第一次”這三個字咬的很重,像是在變着方法的提醒我,我只當沒聽見。
我面無表情的態度似乎又惹到他了,他將雜誌扔進我懷裏:“你有經驗,有些東西你自己安排,上次民政局就表現的很不錯,不知道的,人家還以爲你是常客。”
我差不多是習慣了薄時嚴對我的冷嘲熱諷,他就喜歡這樣,明面上是誇你,其實暗地裏把你貶的一無是處。
我知道自己不配,而且還有求於人家,所以就一直忍受着,要不就是笑嘻嘻的順着他的話來講,每次一這樣,他的臉色就立刻冷了下來。
我想,對於我這一副虛僞的笑容他肯定噁心死了,可是我倒挺樂得自在,雖然沒有尊嚴,但好歹找到了方法回擊他。
就像薄時嚴所說的那樣,我有“經驗”,所以我三天之內就把所有東西都安排好了。
薄時嚴說讓我隨便搞,不差錢,所以訂的酒店、婚禮現場以及各種東西都是最頂級的。是的,我就是想報復他,一場婚禮花了近千萬,哪怕他再有錢,不心疼死纔怪。
但後來我才知道,那點錢對他來說根本不算甚麼。
請柬做出來後,我就打算去找筱言,這段時間一直沒聯繫她,也不知道她過得怎麼樣,我很擔心。
我打車來到百麗,前臺的小姐脾氣不太好,但見我穿的不錯,壓住了自己的不耐。
“小姐,我們這兒沒有一個叫筱言的,您找錯了。”
我皺着眉想了一會兒,就又說了句:“陶筱言,你再看看有沒有這個人。”
前臺一下子反應過來:“您說的是我們大堂經理是嗎,您稍等,我這就給你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