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護茶莊,沈清歡同意嫁給身帶殘疾的顧淮生,卻在第一次見面時,確定他就是在十年前救過她一命的男人。
她早芳心暗許,也慶幸命運的安排。
一個淡漠、清冷,一個溫柔乖巧,原只是一場交易的婚姻,在她一聲聲“先生”中,他淪陷了。
“這是離婚協議,等離婚那天開始生效。”
離婚前夕,他抱着她不撒手:“沈清歡,誰讓你把這個拿出來了?我都撕了,你幹嘛還留着?你是不是早就想離婚了?”
“先生,這是你當初逼我籤的啊。”
柏城的十月,已入寒露。
沈清歡握着結婚證,剛到家門口,就聽到舅媽指責:“你瘋了是不是,怎麼能讓清歡嫁給顧家那個老殘疾人。”
舅舅的聲音悲憤無奈:“你以爲我想?要不是顧家說能讓茶莊回本,你以爲我真捨得清歡嗎?”
“我不管,一家人就算是出去討飯,也絕不能讓清歡嫁過去。”舅媽嚴厲抗議。
沈清歡站在門外,黃昏的澄光沉溺着她。
五歲,父母離異,她跟着母親,十歲,母親被診出癌症,十一歲,母親去世,幸得舅舅舅媽憐惜,她纔有家。
整整十一年,舅舅舅媽視她爲己出,給了她,他們力所能及最好的生活。
未生而養,無以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