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冰冷的手術檯上,林笙歌雙腿大開,她閉上眼睛,彷彿回到了三天前的那個晚上。
那晚,許久沒回過家的丈夫忽然出現。
他披星戴月而來,不是來許她一生摯愛,而是居高臨下的將她從夢中驚醒,字字剜心的道:“林笙歌,我不要這個孩子,把它打掉。”
看,多麼冷血無情的人。
多麼冷血無情的話。
當時林笙歌心中苦澀,臉上卻笑得驕傲,“如果我偏偏不呢。”
那是她的孩子,憑甚麼他說打掉就打掉?
站在她面前的男人貴族氣質一覽無餘,聞言冷冷一笑,薄脣微掀,連一點溫情都吝嗇於給她,“留着做甚麼?打掉。”
……
“這麼漂亮的女孩子,私生活真是混亂,男人哄兩句就隨便跟着人家走了,這下好了吧,人家不願意娶她,只能自己一個人可憐兮兮的來打胎。”
“哎呀,你知道甚麼呀,她可不是一般人,你沒認出來嗎,她是林家大小姐,陸先生的太太!”
“天啊,陸先生?就是那個市長都得給他提鞋的陸流深?那這孩子……陸先生竟然不要自己的孩子?”
“別一驚一乍的,肯定不會要啊,因爲陸先生根本就不愛她,陸先生喜歡的是她的妹妹,林宛!”
林笙歌面無表情的從竊竊私語的護士們面前經過,彷彿那些淬了毒的話語傷不到她半分,她喜歡陸流深十三年,甚麼回報都沒有,唯一學會的,就是粉飾太平。
所以事到如今,養成了一個很可憐的習慣,陸流深和林宛之間的所有愛恨糾葛,作爲正牌妻子,她通通都可以當做不知道,通通都可以當做從未耳聞。
可是世事往往比她想象的更爲殘酷。
它永遠在人最脆弱的時候還要給你當頭一擊。
……
林笙歌不知道自己那晚究竟是怎麼到了陸流深的牀上,更不知道爲甚麼第二天會有一大堆記者早早堵在酒店門口,對於這一巨大新聞激動得差些破門而入。
關於那一晚,她只迷迷糊糊記得,爲了解他的藥,她被他撞擊得很疼,很疼,但只要想到壓在她身上的那個人,是她愛了那麼多年的陸流深,她就覺得甚麼都值得。
可是被她認爲那麼值得的那一晚,卻自此成爲陸流深恨她入骨的理由。
如果不是那一晚,陸家老爺子不會爲保家族名聲逼他娶她;如果不是那一晚,他心愛的林宛更不會因此得抑鬱症,出走美國。
林笙歌喜歡陸流深十三年,鬧得轟轟烈烈,整個安城的人都知道。
可陸流深喜歡的是林宛,整個安城的人也都知道。
要說那一晚的事情林笙歌沒有耍手段,誰都不會相信。
可她就是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