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家有一本家審簿。
父親弄壞兄長的風箏,罰賠一隻。
兄長偷喫我的糖,罰三日不許碰點心。
無論誰犯了錯,都要在阿孃面前認罪,等她用硃筆寫下赦字,才能散堂。
可輪到我時,罪總是重些。
七歲不肯把自己的糖人讓給妹妹,阿孃寫我欺凌幼妹,罰跪。
十八歲不肯把婚事借妹妹玩一天,她寫我妒忌成性,打了我十戒尺。
每次罰完,她卻都會抱着我說:“娘知道枝枝受委屈了,散堂以後,還是孃的好女兒。”
我信了十八年。
直到妹妹真要嫁給我的未婚夫時,阿孃卻在最後一頁寫下:
“長女江照枝,不知廉恥,逐出家門,發賣爲娼。”
我哭着求她停下,她卻按住我的手:“只是演給妹妹看的,待天亮娘就來赦你。”
可那一夜,我被兄長打得滿背是血,雙手捆着,關在祠堂裏。
外祖母趕來救我,卻被家丁推倒,撞破了頭。
……
2
我伸手去拿那本簿子,阿孃用戒尺壓住了書角。
“怎麼,你想撕?”
“我只是想看看,您到底還寫了我甚麼。”
她看了我片刻,竟鬆開手。
第一頁是父親賠風箏。
往後翻,是兄長罰點心,我幼時打碎過一隻碗。
每件小事後面,都有一個硃紅的赦字。
我還記得阿孃握着我的手畫它,笑着教我最後一筆怎麼收。
那時我以爲,紙上寫過的委屈,只要她一筆劃去,就真的沒了。
翻到後面,我的名字越來越多。
“長女怨幼妹歸家,不願讓出朝南院。”
那是去年,妹妹被尋回的第三天。
我只問了一句,搬了院子,我養的兔子怎麼辦。
阿孃卻讓我跪到半夜,第二日還把兔子送去了妹妹房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