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歲生日那天,我死在了給妹妹送藥的路上。
到了地府,判官翻開生死簿,頭也不抬:
“林晚,陽壽五十年已全部支取,壽終正寢。”
我懵了。
我出生時算過命,明明能活到七十六歲。
怎麼別人二十六歲叫英年早逝,到我這兒就壽終正寢了?
十三歲那年,妹妹查出白血病。
我嚇得跪在土地廟前許願:
願用自己一年壽命,換妹妹手術平安。
後來她病情反覆,我又許了四次願。
五次,一次一年,滿打滿算也才五年。
判官卻把賬冊推到我面前。
第一次,扣一年。
第二次,扣三年,多出的叫“夜半加急費”。
第三次,扣七年,名目是“香火燈油損耗”。
第四次自動升級成甲等祈願,一次扣了十五年。
第五次更絕。
我明明只許了一年,賬上卻扣了二十四年,備註:
【至親病危,默認押上全部剩餘陽壽。】
合着我跪下許個願,沒說不答應,就算我把命全送了?
我撲過去要搶賬冊,旁邊核賬的陰差卻忽然變了臉。
“等等,你這邊扣了五十年,可你妹妹五次一共只收到五年。”
我愣住了。
“那剩下的四十五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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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歲生日那天,我死在了給妹妹送藥的路上。
到了地府,判官翻開生死簿,頭也不抬:
“林晚,陽壽五十年已全部支取,壽終正寢。”
我懵了。
我出生時算過命,明明能活到七十六歲。
怎麼別人二十六歲叫英年早逝,到我這兒就壽終正寢了?
十三歲那年,妹妹查出白血病。
我嚇得跪在土地廟前許願:
願用自己一年壽命,換妹妹手術平安。
後來她病情反覆,我又許了四次願。
五次,一次一年,滿打滿算也才五年。
判官卻把賬冊推到我面前。
第一次,扣一年。
第二次,扣三年,多出的叫“夜半加急費”。
……
2
大殿裏瞬間安靜了。
判官握着茶杯的手停在半空。
下一秒,他重重把杯子砸在桌上。
“周九,你只是個核賬小吏,甚麼時候輪到你插嘴了?”
年輕陰差嚥了口唾沫,卻沒坐下。
“可我查過祈願支取細則。”
“凡人以壽換願,只能按照本人親口許下的年限扣除。除非再次確認,否則任何廟宇都無權加扣。”
判官臉色發青。
“地府不收,不代表土地廟不收!”
“地方廟宇也要運轉,夜裏辦事不要香火?不要差役?收點辛苦費怎麼了?”
我立刻掙開鬼差半步。
“第二次許願那晚,土地廟已經鎖門了。”
那天妹妹突發排異,醫生說情況兇險。
我冒着暴雨跑到土地廟時,廟祝早走了,院門落着兩把大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