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仨月回家,道閘不認我的車了。
保安說我家車位改成了充電站,我以爲是誤會。
推着行李箱走到地庫B1-026,發現六個白色充電樁立得整整齊齊,一輛網約車正往我花二十五萬買的車位上充電。
物業經理遞給我一份“補償協議”:一年一萬二。
我問他走線要不要打牆,他說打了一點。
當天晚上我扒開配電間的粉刷層看了一眼——十五公分的洞,主筋斷了四根。
我填了房管局舉報單。
第二天,物業辦公室的燈全滅了。
住院仨月回家,道閘不認我的車了。
保安說我家車位改成了充電站,我以爲是誤會。
推着行李箱走到地庫B1-026,發現六個白色充電樁立得整整齊齊,一輛網約車正往我花二十五萬買的車位上充電。
物業經理遞給我一份“補償協議”:一年一萬二。
我問他走線要不要打牆,他說打了一點。
當天晚上我扒開配電間的粉刷層看了一眼——十五公分的洞,主筋斷了四根。
我填了房管局舉報單。
第二天,物業辦公室的燈全滅了。
我三個月沒開車,因爲膝蓋做了手術。
出院那天,老婆把車從地庫開出來接我,道閘屏幕彈出一行字:臨停車輛,請繳費1200元。
她愣了。“我自己的車位停了三個月,要我交一千二?”
保安隔着窗戶喊:“系統顯示B1-026現在是充電專用車位,你這油車停了九十多天,佔用了新能源服務資源。”
回家後我翻出車位合同,拍了照發業主羣。
“B1-026,我三年前全款買的產權車位。物業甚麼時候改成充電站了?”
羣裏沒動靜。隔壁單元的老趙私聊我:“你別在羣裏問,去物業辦公室找劉總。去年地庫改造了一批充電樁,你那個位置挨着配電間,被划進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