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的創意部,空氣裏飄着咖啡香和打印紙的油墨味。
我正對着電腦修改[城央商業體]的宣傳文案。
身後突然傳來一聲尖銳的呵斥,把整個部門的聲音都壓了下去。
“溫知寧!你給我站起來!”
我握着鼠標的手頓了頓,回頭就看見合規專員張蔓站在我工位旁。
一身緊繃的職業裝,手裏捏着一張皺巴巴的照片,臉色漲得通紅,像抓着甚麼驚天把柄。
周圍敲鍵盤的聲音瞬間停了,所有同事都偷偷抬眼,看向這邊的熱鬧。
......
張蔓見我不動,往前邁了一步。
聲音拔高到整個開放式辦公區都能聽見:“有人實名舉報你,昨晚公司週年慶聚餐結束後酒駕離開,嚴重違反公司《員工職業合規紅線》,按照規定,扣除你季度全部獎金,記重大違紀一次,三天內提交兩千字書面檢討,否則直接辦理離職!”
我看着她手裏那張模糊到只能看出個白色轎車輪廓側臉都看不清的照片.
又看了看她盛氣凌人的樣子,一時沒忍住,輕輕笑出了聲。
這笑聲像是戳中了張蔓的逆鱗,她猛地把照片拍在我的桌面上。
指尖戳着紙面:“你還笑?酒駕是違法犯罪,更是公司嚴令禁止的行爲,你知不知道你給公司帶來了多大的負面影響?”
我站起身,和她平視,語氣平靜得沒有一絲波瀾:“張專員,首先,我沒酒駕;其次,我根本沒買車,也沒有駕駛證,我拿甚麼酒駕?”
……
她憑甚麼,拿着莫須有的罪名,舉報一個連車都沒有的老闆?
我叫溫知寧,今年三十四歲。
三十歲之前,我在國內頂尖的廣告公司做創意總監。
熬了整整八年,拿遍了行業內的重要獎項,卻厭倦了大廠的勾心鬥角和形式主義。
三十歲生日那天,我辭掉了年薪百萬的工作。
在市中心的寫字樓裏租了一間小辦公室,拉着兩個志同道合的朋友,創辦了知意傳媒。
三年時間,我帶着團隊從三個人做到八十個人.
從接小傳單設計做到服務上市企業的全案推廣,知意傳媒成了本地小有名氣的創意廣告公司,年營收突破五千萬。
公司步入正軌後,我把日常的運營管理人事權全部交給了合夥人周明遠。
我本身熱愛創意,不愛管瑣碎的管理事。
便給自己安排了創意總監助理的崗位,坐在創意部最中間的工位。
每天和年輕的設計師文案一起改方案想創意。
不用開會不用審批報表不用應對商務應酬,日子過得簡單又舒心。
全公司上下,除了財務總監人事總監和另一個創始合夥人,沒人知道我的真實身份。
同事們都叫我 “溫姐”,覺得我是個經驗豐富性格溫和的老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