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那天,我媽頂着大雨來了丈夫陸懷瑾的律所。
老人攥着一份皺巴巴的進貨合同,猶豫了許久纔敢開口。
“女婿,媽進香囊和五彩繩被騙了三萬塊養老金。你懂法,幫媽看看還能要回來嗎?”
身爲律師的陸懷瑾,最擅長合同糾紛,但此時卻把合同撥到了地上。
“三萬塊的街頭小攤案子也來找我?我很忙,時間按秒計費。”
我媽渾身一顫,慌忙彎腰撿起合同,連連點頭。
“好......媽不耽誤你,媽自己去想辦法。”
我心頭一梗。
轉頭卻瞥見陸懷瑾桌上攤開的案卷:林夏故意傷害案無罪辯護意見書。
林夏是他的青梅。
在酒吧跟人起衝突,把對方的肋骨打斷了三根。
鐵證如山,他卻連夜翻找法條,寫了三十多頁的無罪辯護詞。
而我媽的合同,他連低頭看一眼都懶得。
看着母親佝僂的背影,我深吸了一口氣。
慢慢褪下無名指上的婚戒,放在了陸懷瑾的辦公桌角。
……
我還沒來得及開口,陸懷瑾已經拿起了車鑰匙。
“走吧,受害人那邊鬆口了,說可以私下和解。我帶你去見他,態度放軟點。”
路過我身邊時,林夏肩膀故意撞了我一下。
力道不輕不重,帶着一種漫不經心的挑釁。
她回過頭,朝我露出一個笑。
是那種“我就是和你老公關係好,你能怎樣”的得意。
兩人並肩走出了辦公室。
我走到落地窗前,看着樓下。
陸懷瑾先走到副駕駛那邊拉開車門,用手擋着車門上沿,等林夏坐進去,才關上門繞到駕駛座。
那套動作很自然,像是做過無數次。
而三年婚姻裏,他從來沒有爲我拉過一次車門。
甚至連下雨天來接我下班都沒有過。
我收回視線,低頭看着桌上那枚戒指。
那是三年前,陸懷瑾用微薄的實習工資買的,只是一枚素圈。
我走過去,拿起戒指直接扔進了垃圾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