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考出分後,鄰居把我告上法庭。
女人聲淚俱下地控訴我寵狗成患、縱狗行兇。
“要不是她家的狗亂叫還咬傷我兒子,他也不會高考失利!”
說着,她擺出狂犬疫苗的繳費單,以及一個錄音筆。
“必須賠錢!必須將狗處死”
她兒子也堅稱自己只是正常經過,便被我放狗咬傷。
“我想臨近高考不好糾纏,就自己打了疫苗,但考場上突然發熱,試卷也沒有答完。”
高考是國人的命門,陪審團紛紛起立抗議,義憤填膺地讓法官處理我的狗。
法官表情嚴肅,“被告,你把狗藏哪去了!”
雙手一攤,我無奈道:“我不可能養狗。”
......
此話一出,整個法庭都沸騰了。
連法官也露出不認同的神情,“法庭上你說的每一句話都可能成爲呈堂證供。"
“你必須爲自己的話負責,捏造證詞和證據也是違法的。”
……
2
因爲是必贏的局,所以我只請了個實習律師幫忙遞交材料。
她一臉憤憤,本着職業操守拿着我的證據上前提交。
“我的當事人自稱她狗毛過敏,嚴重時會導致休克,所以絕對沒有養狗的可能。”
實習律師發言雖有失偏頗,好歹關鍵的都說到了。
她手裏的證據就是我的過敏原檢測報告。
上面顯示我對動物毛髮過敏反應極其嚴重,一不小心便會有休克的風險。
場上已經有人動搖了。
“過敏不能養狗吧,我和她一樣,但反應沒那麼強烈,碰到都得打大半天噴嚏。”
“我學醫的,就她那個過敏反應,怕不是今天養明天死。”
劉媽媽奪過證據仔細查看,眼裏閃過幾分狠厲。
她舉起手示意,“法官,一份證明誰都能開,作假太簡單了。”
“而且我手裏還有她接觸貓狗的證據,這又怎麼說?”
感情她是等我自投羅網。
我環抱手臂無畏回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