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的沈蕎爲還父債,嫁給了50歲的富豪林棟。她本以爲這只是一場用青春換錢的交易,卻在踏入林家別墅的那一刻,發現自己天真了。林棟的女兒、她的大學同學林知予以女主人的姿態迎接她。這個家處處透着和諧與默契,而沈蕎,卻像個格格不入的外來者。那句“等他一死,我拿着遺產重新做人”的如意算盤,似乎從一開始就打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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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給林棟那年,我二十五歲,他五十歲。
所有人都說我是圖他的錢,我不否認。
我爸欠了八十萬跑路,債主堵門那天,林棟的車停在巷口,車窗降下來,他說:「沈蕎,嫁給我,這些事我來平。」
我用了三秒鐘點頭。
那時候我以爲,這不過是場交易——我出青春,他出錢,等他一死,我拿着遺產重新做人。多划算的買賣。
但我漏算了一件事。
林棟有個女兒,叫林知予,是我大學同班同學。
結婚那天,她幫我招呼賓客、替我擋酒、給我整理裙襬。所有人都誇:「知予真懂事,像個小媽媽。」
她笑着應和,眼神卻掃過我,像在看一件新到的傢俱。
後來我才明白,那句「像個小媽媽」是字面意思。
在這個家,她是女主人。
我是外來者。
……
林知予接我進門那天,下着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