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嫁給林棟那年,我二十五歲,他五十歲。
所有人都說我是圖他的錢,我不否認。
我爸欠了八十萬跑路,債主堵門那天,林棟的車停在巷口,車窗降下來,他說:「沈蕎,嫁給我,這些事我來平。」
我用了三秒鐘點頭。
那時候我以爲,這不過是場交易——我出青春,他出錢,等他一死,我拿着遺產重新做人。多划算的買賣。
但我漏算了一件事。
林棟有個女兒,叫林知予,是我大學同班同學。
結婚那天,她幫我招呼賓客、替我擋酒、給我整理裙襬。所有人都誇:「知予真懂事,像個小媽媽。」
她笑着應和,眼神卻掃過我,像在看一件新到的傢俱。
後來我才明白,那句「像個小媽媽」是字面意思。
在這個家,她是女主人。
我是外來者。
……
林知予接我進門那天,下着小雨。
……
2
進門第三天,我去了療養院。
林知予帶我去的,說是「認識一下媽媽」。
療養院在郊區,環境不錯,但透着一股死氣沉沉的味道。走廊很長,兩邊是病房,偶爾有護工推着輪椅經過,輪椅上的老人眼神空洞,像一排排等待報廢的貨品。
林知予的媽媽住單間。
房間不大,但收拾得乾淨。窗邊擺着一把藤椅,一個瘦小的女人窩在裏面,對着窗外的樹發呆。
「媽。」林知予走過去,蹲下來握住她的手。
女人慢慢轉頭,眼神茫然地看了她幾秒,然後咧嘴笑了:「知予來啦。」
那笑容讓我心裏一緊。
不是高興,是空洞。像一張貼上去的標籤。
「媽,這是沈蕎,爸的新……朋友。」林知予斟酌了一下用詞。
女人看向我,目光從頭到腳掃了一遍。那目光很慢,慢到我渾身不自在。
最後她笑了,聲音沙啞:「年輕,好看。」
我張了張嘴,不知道該說甚麼。
她忽然伸手,抓住我的手腕。那手枯瘦得像樹枝,力氣卻大得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