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明節這天,地府推出了一年一度的拍賣活動。
這次拍賣的東西,是所有人夢寐以求的重生名額。
包括我在內。
規則很簡單,誰的家人在清明節燒的紙錢最多,誰就能爲死去的親人贏得重生機會。
前提,必須是三天之內屍骨未寒的親人。
我剛好符合條件。
排在長隊的最末端,我篤定媽媽一定是那個燒紙錢最多的人。
因爲,她經營了一家殯葬鋪。
於是活動開啓的那一刻,嘩啦啦的紙錢從從天而降,大屏幕上的家屬名字和金額也開始滾動。
我驚喜地發現了媽媽的名字——宋朝霞。
從活動開始,她就名列前茅。
我紅着眼眶想,要是我真的重生了。
我一定會更懂事一點,再也不會惹她生氣了。
可突然間,判官宣佈活動截止,已經有人點天燈拍下了重生名額!
……
2
我不是沒有怨懟。
在我和點點之間,她爲甚麼偏偏選擇了點點呢。
難道我就這麼讓她討厭嗎?
我迫不及待找到真相。
終於在飄蕩回家時,看見了焦頭爛額的媽媽。
“這個閆寧,我不過是說了她兩句,不要把她那破畫板放到樓下,她還敢給我離家出走!”
“出走也就罷了,居然還帶走了點點,害點點出了車禍,我真沒想到她心思這麼歹毒!”
“也不知道我昨天做的夢是不是真的......我已經把全部的紙錢都給點點燒去了......”
一邊說着,媽媽抹起了眼淚。
妹妹也在哭。
爸爸則在一旁安慰她們。
“今天是清明節,說不定願望真的能成真呢!”
“這個寧寧也真是的,把點點害死後就躲了起來,還找人打電話說她也出了車禍,我真是慣壞她了!”
“點點流了那麼多血,一定很疼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