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和紀承嶼結婚當天,他的純恨前女友帶人打了賓客,將婚禮現場砸的稀巴爛。
他沒制止,只是任由她發泄打砸完,淡淡開口:
“我們分手了。”
可週青霜只是咧了咧嘴,直接讓人撕了我的婚紗,露出裙下佈滿疤痕的殘腿:
“你不是最喜歡勢均力敵了嗎,怎麼要娶個耳聾腿瘸的殘疾妹?”
“跟我走,不然我現在就讓人糟蹋了她。”
紀承嶼見狀頓時眼眶猩紅,一把掐住周青霜的脖子:
“你敢!”
話音落下,周青霜帶來的人瞬間都被制伏,他扯着她的頭髮直接拖到了地下室。
我慌忙將被打傷的母親送醫,艱難追過去的時候,卻看到紀承嶼抵着周青霜兇狠地親吻。
周青霜不顧被咬出血的嘴脣,扯着他的衣領:
“每次見你都要演一出讓你英雄救美的戲碼,你就這麼怕你新女友發現?”
“連碰都捨不得碰她,反倒在牀上狠狠折騰我,我都要嫉妒她了。”
“我說,你不碰她是不是對我餘情未了啊......”
……
2
如他所言,警察將周青霜帶走了。
可擦肩而過的時候,她卻向我露出一個意味不明的笑容,用口型吐字:
“你以爲能贏過我?”
下一秒,警車裏忽然傳來一陣驚呼:
“不好,她割腕了!!”
聞言,一向鎮定的紀承嶼立馬慌了神。
他沒有任何猶豫,轉身追了過去。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腦海中閃過無數次他打着教訓的旗號,因爲周青霜而拋下我的畫面。
我早該想到的,被拋下的永遠不會是贏家。
紀承嶼又是一夜未歸。
這一夜,我將那些被打傷的親眷送進醫院,聽着他們痛苦的聲音。
心一陣陣的絞痛。
凌晨的時候,手機忽然收到一條訊息,是一張大尺度的曖昧照。
周青霜穿着吊帶裙,背景不是警局,而是紀承嶼的辦公書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