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霜和自己的小九叔簡風時是港城人人皆知的怨侶。
十年時間他們無時無刻不想S死對方。
就連在牀上抵死纏綿的時候,枕頭邊也放着刀和槍,嘴上說着最惡毒的詛咒。
可是當仇家找上門的時候,簡風時卻爲了保護宋明霜連中數槍!
臨死前,他用沾着血的手輕輕撫摸宋明霜的臉:“十年了,我也累了,我不恨你了,你也別恨我了,好好活下去。”
“如果有來生,求求你不要再愛上我了。”
看着他含笑閉上眼睛,宋明霜萬念俱灰,開槍自S了。
只是她沒想到,再睜眼時居然重生回了十年前!
夜色沉沉,天飄着細雪,冷風刺骨。
簡風時被人押着跪在她的面前,赤裸的上半身鮮血淋漓,眼神兇狠的像頭孤狼。
“宋明霜,我是不會娶你的,我愛的只有蔓蔓,你要是敢傷害她,我就跟你魚死網破!”
旁邊的弟弟宋明軒狠狠踹了他一腳:“這麼跟姐姐說話,信不信老子一槍崩了那個漁女,剁碎了扔海里餵魚!”
“你們不許傷害她!”
簡風時的雙眸瞬間變得猩紅,掙扎着咆哮起來:“當初如果不是她救了我,我命都沒了!是她給了我第二條命,我愛她!”
他的話語像淬了毒的冰刀一樣,狠狠刺進了宋明霜心裏,將骨和血都凍結了。
……
回到房間,宋明霜一眼便看到了和簡風時拍的婚紗照,思緒陡然恍惚了起來。
簡風時是爸爸收養的孤兒,與她年齡相仿。
他天生性子冰冷,行事手段殘忍,是港城人人懼怕的冷麪閻羅。
可這樣的人,幾乎每天早上都單膝跪在牀邊,溫柔地替她穿上鞋襪。
後來爸爸去世了,掌管幫派的重任落到了她的手裏。
手底下有人蠢蠢欲動,是簡風時提着槍上門將他們一個一個鎮壓下來的。
他說:“你永遠是明堂上乾乾淨淨的大小姐,風雪我替你擋,髒的事我替你做。”
就這樣他們相愛了整整七年。
直到發生那場意外。
那天他們在碼頭看貨的時候,遇到了仇家襲擊,簡風時爲了保護她中了三槍,跌進了海中!
她瘋了一樣的讓人去找,可是足足找了一個月都沒有蹤影。
有人說他已經死了,屍體被魚吃了。
她不信,一直等!
誰知等了半年,卻是這樣的結果!
回過神,臉頰已是一片冰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