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半個月回家,我傻眼了。
我的兩居室裏,烏泱泱擠了七八個人。
婆婆穿着我的真絲睡衣在客廳嗑瓜子,公公在我書房的電競椅上抽菸,大姑子一家三口更是直接佔了我的主臥。
男友搓着手,一臉爲難地把我拉到牆角,"媳婦,我爸媽他們來城裏住不慣酒店,就先擠擠……"
我沒說話,默默掏出手機,撥通一個電話:"喂,物業嗎?我家好像進賊了,對,一家子,麻煩帶幾個保安上來,記得帶上撬鎖師傅,我準備換鎖。"
"換鎖?林晚你敢!"
江風一把抓住開鎖師傅的工具箱,雙眼通紅地瞪着我。
"我有甚麼不敢的?"我直視着他,"江風,這是我的房子,我有權決定誰能住,誰不能住。"
"你這是不給我面子,不給我爸媽面子!"他幾乎是吼出來的。
"面子是自己掙的,不是別人給的。"我一字一句地說,"你們一家人,招呼不打一聲就闖進來,把我的家搞得烏煙瘴氣,還想要甚麼面子?"
婆婆坐在地上,哭嚎聲更大了,"我這是造了甚麼孽啊!辛辛苦苦把兒子養大,給他買了房,現在連住一下都不行了!老天爺啊,你開開眼吧!"
我差點被她氣笑了。
"阿姨,你哪隻眼睛看到這房子是你買的?首付三百萬,我爸媽出的。月供兩萬,我工資卡自動扣款。裝修家電,花了我快一百萬的積蓄。江風出過一分錢嗎?"
這番話一出口,整個客廳都安靜了。
江"風的臉一陣紅一陣白,嘴脣哆嗦着,卻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因爲我說的,全都是事實。
當初買這套房,就是我的婚前財產。江風家裏條件一般,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就說好了,房子我來負責,他負責婚後的日常開銷。
可現在,他們一家卻想當然地把這裏當成了自己的領地。
物業經理是個明事理的人,他清了清嗓子,對江風一家說:"幾位,這是林女士的私人住宅,既然業主本人不同意你們居住,還請你們配合一下,自行離開。"
"我們不走!"大姑子尖聲叫道,"這是我弟弟的房子!憑甚麼讓我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