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誤喫白月光小狗的蛋糕,女兒被老公罰在雨裏跪着懺悔。
等我發現的時候,她已經渾身冰涼沒有生息。
我抱着女兒的屍體,終於簽下了五年前老公遞給我的那張離婚協議。
上面的離婚日期,正好是一個月後。
一個月後,我會帶着女兒的骨灰,永遠離開這裏。
我和沈長清從小一起長大,算是青梅竹馬。
在爸爸死後,媽媽改嫁二叔,所有人都偏向了繼妹宋明珠。
我悲痛出走,是沈長清把我帶回了家,他說,他會永遠保護我,永遠不會背叛我。
後來,他爲了遵守承諾,和我領了證。
可是我們婚禮的當天,繼妹賭氣出國留學。
沈長清拋下了穿着婚紗的我追到了機場。
他沒能帶回繼妹,卻給我帶回了一紙離婚協議。
他說他對我只剩下責任,他早就愛上了宋明珠,但他不想讓我太難看,所以我們的婚約可以持續到宋明珠回來。
那個時候的我不相信他能輕易放下這麼多年的感情,哭鬧着不肯簽字。
再後來,他追着宋明珠出國,我追着他出國。
我放下一切尊嚴,終於求他回歸了我們的家庭。
可也是那時候,他地給了我一張新的離婚協議,上面的期限,是五年,而如今,正好五年。
我們回國後不就,女兒出生,沈長清對女兒不錯。
那是我最幸福的時候,我以爲沈長清遲早會重新愛上我。
我以爲我們一家人能這樣幸福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