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草原上撿到一隻又兇又警惕的狼孩。
相處不過數日,我決定領養他。
我親手帶他走進這繁華人間與名利場。
我以爲自己已經成功馴養了野獸,川瓊也再回不去他的森林。
我以爲他已經失去野性,但他卻在我結婚那天暴露了本性。
原來野獸只是伺機潛伏,靜候一個一擊致命的時機。
而我,是他的獵物。
2
這不是一頭牛或者一隻羊,這是個人,還是個看起來還未成年的小孩兒。
朋友開車到了,嚮導幫我把他一起弄到車裏。
到醫院,朋友一手把持着方向盤,動作利索的把車子停進醫院的停車位。
到這之後,我一路緊張的心情才鬆快了一些,打開車子後門,我與這頭小狼對視上。
他雙手像犬科一樣撐在座椅上,對我呲牙咧嘴。
朋友過來一看:「呦,不僅野,還兇得很。」
「快別說了,」我轉頭剛要叫她去找醫生過來,琢磨着能不能給他扎一針安定。
卻聽一聲悶響,這倒黴孩子又倒下了。
到底還是病的嚴重,沒叫醫生來,我直接抽了手邊的絲巾把他綁了。
下車之後我架着他的肩膀,一手撈在他的腰上,當時只有一個感覺。
這小狼崽太瘦了。
我不知道,自己犯了一個很嚴重的錯誤。
把咽喉暴露給一隻狼,雖然他算不上真正的狼。
虧的朋友眼疾手快,一手擋在他下頜上,推着他的臉遠離我,要不然他鐵定一口咬我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