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宴當天,蔡鴻軒遲遲沒有出現。
只給我發來寥寥幾個字。
“對不起,我們還是算了吧。”
“我愛過你,但我想了一下,我還不太想這麼早結婚,祝你早日覓得良人。”
明明昨晚還在一起暢享未來的兩個人。
毫無徵兆,沒有任何爭吵,就這樣斷了往來。
我沒有回他。
關上手機,獨自一人安撫等待許久的雙方親友。
“大家喫完這頓,就散了吧。”
點擊發送鍵後,我像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氣一般,跌坐在地上。
我結束的不只是一段戀情。
而是過去的十年青春。
甚至可以說蔡鴻軒佔據了我的前半生。
我和他,是在大學時期確定關係的。
但我愛上他,是在更早以前。
初中時,他從外地搬遷過來,成了我的鄰居。
我們倆一開始只是朋友,一起上下學,一起寫作業。
偶爾我爸媽下班晚了,我還會去他們家蹭飯。
那時候年紀小,不懂得甚麼叫喜歡。
只知道自己和蔡鴻軒在一起的時間很開心。
臨近高考前,蔡鴻軒由於父母工作調動,突然轉學離開了。
那時候通訊技術並不發達,我原以爲這輩子沒機會和他再見。
可能是上天的安排。
大學報道那天,我們倆又再次相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