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蟬鳴聲一陣接一陣,姜穗坐在院子裏給婆婆洗衣服。
她熱的滿頭是汗,心情卻很好。
早上婆婆終於鬆口,答應她嫁人了。
一會兒傅焰軍來接她,兩人就去民政局領證。
說起來五十多歲的人了,還要學年輕人一樣閃婚,姜穗有點臊得慌,但想到自己苦了一輩子,如今快要死了,也該爲自己活一把。
傅焰軍......
想到那個人,姜穗一張老臉也不由的紅了紅。
砰!
院門突然被人踹開,姜穗看見養子一臉凶神惡煞的衝進來,一把提起地上的水桶將她從頭潑到腳。
“啊!立軍,你幹甚麼?”
“媽,你想男人想瘋了吧?我剛出門打工半個月,你就迫不及待找野男人?我告訴你,門都沒有!”
“立軍,我辛辛苦苦把你養大,供你上大學,給你娶媳婦,如今我得了癌症......”
姜穗哽咽了下,“難道死之前,我還不能爲自己做一次主嗎?”
“我呸!從你嫁到我們王家,就生是我們王家的人,死是我們王家的鬼,就算想嫁人,也得經過我王立軍同意!”
男人眼底閃過不懷好意的光:“媽,你想嫁人可以,那個人不說自己是軍官嗎?讓他拿十萬彩禮,我就讓你嫁!”
……
姜穗滿心恨意的看着面前這個男人。
王全,槐楊村本地村民,天生一副小白臉,仗着讀過幾年書,天天戴着眼鏡裝文藝青年。
那個時候,她才十九歲,天真爛漫,被他的花言巧語欺騙,放棄返城名額。
她以爲找到了愛情,稀裏糊塗的嫁給他之後才知道,他結過婚,和前妻有一個孩子。
剛開始幾年,他對她還算不錯,後來又一次,就因爲她跟別的男人說了句話,他就打的她三個月下不了炕。
那之後,捱打就成了家常便飯。
她嫁給他四十年,遭了四十年的活罪。
見她不說話,旁邊的女孩也急的不行,搖了搖她胳膊:“姜穗,你快說話啊,大家都等着你呢。”
姜穗冰冷的目光轉到旁邊。
孫小曼,二十歲,槐楊村上面的齊家鎮戶口,和她一起下鄉兩年,她方臉短髮,能說會道,擅長哄人。
是她曾經,最好的閨蜜。
就是這個好閨蜜,當初不斷向她灌輸王全有多好的思想,讓她被愛情矇蔽雙眼,主動放棄返城名額。
而她則頂替她的名額返城,進了紡織廠。
不僅如此,她還偷偷用她的身份認親,被調往京都,過上普通人一輩子也過不上的好日子。
而她,直到幾十年後身懷癌症,才知道真相......
……
河裏邊一大一小兩個身影,大的那個把小的那個推到岸邊,衆人七手八腳把小的拽上岸。
“快救人!”
“不行,沒氣了!”
“快給他控水!”
姜穗匆忙跑過去,就看見村民把一個六七歲的小孩放在石頭上控水,還有人不斷搖晃孩子手臂,又哭又嚎。
“不能這樣,快把孩子放下!”
姜穗立刻衝上去把孩子放在地上,給他做心肺復甦和人工呼吸,幾分鐘後,姜穗累的滿頭是汗,孩子也終於把水吐了出來,哇哇大哭。
姜穗鬆了口氣,回頭看見那個救人的男子,從旁邊好上岸的地方,爬了上來。
說來奇怪,一羣人救了孩子,卻沒一個人拉他一把。
那人上岸也不聲不響,拿起地上的衣服,一瘸一拐的朝村裏走去。
陽光下,水珠順着他的短髮和小麥色的肌膚滑落,莫名有幾分性感。
姜穗看見他的腿好像受傷了,匆忙追過去。
“等一下......”
聽見聲音,男人回頭。
姜穗看着他的臉,失魂般愣在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