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短篇小說 > 極光下沒有亡魂,只有三個騙我的故人 > 第1章

第1章

目錄

1

閨蜜梁玥穿着超短裙,將房卡塞給禿頭老總時。

圈裏人都笑她爲了還債,連尊嚴都能標價。

只有我追進酒店,不顧全家反對,將她帶回了家。

債主堵門,我替她還債。

她看不見未來,我逼她重拾課本,陪她備考。

後來,她終於拿到名校錄取通知書。

爲了慶祝,我特意拜託哥哥和未婚夫帶她去北歐看極光。

可途中突發雪崩。

搜救隊翻遍雪山,只帶回昏迷的梁玥。

至親至愛因我而死,我被愧疚逼得發瘋,無數次站在天台想以死贖罪。

是梁玥一次次抱住我,哭着說:

“以後,我們就是彼此唯一的親人。”

從此,她成了我活下去的支柱。

我甚至決定,將全部資產都轉給她。

直到簽字前夜,我借她的平板覈對合同,誤點進一個羣聊。

本該長眠雪山的哥哥問:

“她簽了嗎?這死遁的戲我演夠了。”

未婚夫回道:

“急甚麼,她現在只聽玥玥的。”

“等錢到賬,我們就接玥玥過來定居。”

我盯着屏幕看了一遍又一遍,竟一滴淚也流不出來。

原來,哥哥怕冷是假,未婚夫屍骨無存是假,梁玥抱着我哭到發抖,也是假。

只有我被愧疚折磨得生不如死,一次次站在天台邊緣,是真的。

我關掉羣聊,將贈與書塞進碎紙機。

紙頁碎成齏粉的那一刻,我忽然不欠任何人了。

從今以後,他們是死是活,都與我無關。

······

紙頁被齒輪一點點咬碎時,書房外恰好傳來敲門聲。

“若彤,合同看完了嗎?律師還等着回覆呢。”

我沒有出聲,只將視線重新落回平板。

哥哥許承舟的頭像,是我三年前替他拍的海邊落日。

雪崩後,我曾對着那個再也不會回覆的頭像,發過無數條消息。

可就在剛纔,他問:

【她還沒簽?】

我的未婚夫周硯川回覆:

【別催,若彤最近狀態不好,逼急了容易起疑。】

梁玥緊跟着發了個無奈的表情。

【放心,我知道怎麼勸她。】

許承舟又發來一條語音。

“實在不行,就把我的遺言再放給她聽。”

“她一聽那個,甚麼都會答應。”

那道熟悉的聲音裏沒有半點虛弱,只有不耐煩。

三年來,我聽過上千次他的“遺言”。

每當我試着走出那場雪崩,梁玥就會按下錄音筆。

哥哥會在裏面說:

“若彤,替哥照顧好玥玥。”

於是,我一次次被拉回原地。

原來,那些我抱着錄音筆熬到天亮的夜晚,只是他們拿捏我的手段。

門把手忽然轉動。

我迅速退出羣聊,將平板扣在桌面上。

梁玥推門進來,看見碎紙機,臉上的笑頓時僵住。

“你把合同碎了?”

“有一頁印花了。”

“哪一頁?”

她快步走來,彎腰就要翻碎紙簍。

我抬腳壓住蓋子。

梁玥動作一頓,片刻後,她緩緩直起身,眼眶已經紅了。

“若彤,你是不是後悔了?”

還是這副表情。

八年前,她穿着一條廉價的超短裙。

將房卡塞給一個大她三十歲的老總時,也是這樣紅着眼看我。

當時,圈裏人都在笑她爲了替賭鬼父親還債,連自己都能賣。

我卻追進酒店,把她從房間裏拽了出來。

她在電梯口掙開我,哭着質問:

“許若彤,你有錢,當然可以講尊嚴!”

“他們說今晚拿不到錢,就砍掉我爸一隻手,我還能怎麼辦?”

第二天,我賣掉外婆留下的藏畫,替她填了三百萬的窟窿。

債主撤走後,她跪在我面前,哭得喘不上氣。

我將她拉起來,替她拍掉膝蓋上的灰。

“別跪。”

“以後再有人逼你,你就站到我身後。”

後來,她被人議論,我每天接送她。

有人在宴會上諷刺她是我養的一條狗。

我當場掀了酒桌,逼那人道歉。

她想讀書,我就陪她從最基礎的課程補起。

她熬不住時摔過書,我又一頁頁撿回來,替她重新訂好。

收到名校通知書那天,她抱着我哭了半個小時。

她說,沒有我,她早就爛在那條巷子裏了。

那些話,我從未懷疑過。

可如今,她住着我的房子,用着我的東西。

還在等着接手我的全部資產。

“我沒說不籤。”

我移開視線。

“讓律師重新打印。”

梁玥盯着我看了幾秒,確認我沒有反悔後,終於俯身抱住我。

“嚇死我了。”

“若彤,我不是圖你的錢,是你現在的狀態,真的管不了公司。”

她的聲音很輕,像在哄一個不懂事的孩子。

“你整夜失眠,看到雪就發抖。”

“我只是怕有人趁你狀態不好,騙走承舟哥留給你的東西。”

我隔着她的肩膀,看向桌上的平板。

她說得沒錯。

確實有人想騙走哥哥留給我的東西。

而那些人裏,還有哥哥自己。

梁玥鬆開我,拿起藥瓶,倒出兩粒藥。

“吃了吧。”

“你昨晚又喊硯川的名字了。”

我當着她的面吞下藥。

她這才露出笑容。

“等明天簽完,我們就搬去海邊。”

“以後你的生活、工作和資產,都由我替你管。”

說完,她拿走平板,卻沒有離開。

“今晚我陪你,免得你又做噩夢。”

關燈後,她一直等到我的呼吸平穩,纔拿着手機走向陽臺。

而我睜開眼,將藏在舌下的藥吐進掌心。

沒過多久,她刻意壓低的聲音便從門縫裏傳了進來。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