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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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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替當今S上奪位時,只做過一樁見不得光的事。

他仿了一封先帝遺詔。

聖上登極、沈家封相那日,他回府後的第一件事,便是親手摺斷我的右手食指。

“小兔崽子,自今日起,再敢臨摹御筆,老子先剁了你的手。”

於是,我藏起筆鋒,縮在城南替人代寫家書。

三文錢一封,休書另送訃告。

滿京城都笑沈相之子字如雞爪,只配替市井婦人寫離書。

直到和親歸來的長公主停駕於我的破攤前,將半幅黃絹壓在案上。

“照着父皇的字,替本宮寫一道賜死鎮北侯的詔。”

我忙把筆推遠。

她卻拔下金簪,釘穿了我方纔寫好的婚書。

“寫不出來,沈氏滿門抄斬;寫得出來,鎮北侯滿門抄斬。”

我望着黃絹下若隱若現的雙鳳暗紋,後背霎時沁出冷汗。

......

長樂街上霎時靜了,連檐角銅鈴被風碰響的聲音都聽得分明。

賣炊餅的漢子埋下頭,賣菜的周婆婆慌忙收起竹筐。方纔還擠在攤前瞧熱鬧的人,此刻皆垂首斂息,恨不得從未聽見那句話。

長公主謝令儀俯身看我。

她十二歲奉詔遠嫁北戎,十二年後方得還朝。左腕那道鞭痕,京中無人敢多看。

“沈硯之。”她語氣溫和得近乎親暱,“你方纔說,誰會死?”

“草民失言。”

我垂下眼,將案上散亂的筆墨一一攏好。

“殿下金枝玉葉,何必同一個替市井人寫書信的無用之徒計較?”

“廢物?”

謝令儀捻起案邊一封家書,似笑非笑。

“一個廢物,只看一眼,便認得十五年前的先帝詔絹?”

我沒有答話。

她又拿起被金簪釘穿的婚書。城西屠戶之女遭男家攀高退親,不肯受辱,託我寫了這封絕婚書。

末尾只有一句:自此山長水闊,各自珍重。

謝令儀掃過那行字。

“替旁人斷姻緣,倒寫得漂亮。不知沈公子自己的婚事,可還順遂?”

話音方落,一道人影從公主車駕後緩緩走出。

顧清婉穿着月白襦裙,髮間簪着赤金海棠,腰間仍懸着我兩年前贈她的青玉。玉佩旁,還繫着一隻洗得發白的青布護指。

那是她十五歲時親手替我縫的。

當年我的手指剛被父親折斷,腫得連筷子也握不住。她紅着眼替我上藥,伏在榻邊說:“硯之,你若再也寫不了字,我便替你寫一輩子。”

如今護指尚在。

她卻站到了長公主身側。

我望着她,半晌才問:“你怎會在此?”

顧清婉垂眸不語。

謝令儀卻已替她笑着開口:“是顧姑娘告訴本宮,你幼時最擅臨帖。”

她抬了抬手。

侍女捧來一隻烏木托盤,盤中是一本燒去半邊的舊冊,封面留着母親親筆所題的《蒙學帖》。

“也是她從你的書房裏,替本宮取來了這本字帖。”

我看向顧清婉。

她臉色微白,卻仍道:“你父親這些年如履薄冰,你卻留着這等要命的東西。我拿走它,是爲了救你。”

“將它交給長公主,也是救我?”

“殿下只要你寫幾行字,又不是叫你親手提刀。”

我聽罷,竟忍不住笑了一聲。

我寫過家書、狀紙,也替將死老卒寫過絕筆。

卻是頭一回明白,原來S人未必要見血,一管筆、一張詔絹,也能取盡滿門性命。

謝令儀失了耐性。

“帶走。”

兩名侍衛上前,反剪住我的雙臂。我未曾掙扎。我爹教過我,京城裏爭的從來不是一時勝負;該低頭時,須低得像真。

一名侍衛嫌我走得慢,抬腿踹在我的膝彎。

我踉蹌跪地。

謝令儀手中馬鞭隨即揚起,鞭梢直取我的眼睛。

顧清婉忽然上前半步。

“殿下。”

她擋在我身前。

謝令儀眯起眼:“怎麼,捨不得?”

顧清婉臉上血色漸褪,卻沒有退開。

“他的眼睛若壞了,便看不清御筆。留着更有用處。”

謝令儀盯了她片刻,忽然笑出聲。

“說得有理。”

鞭鋒一轉,重重抽在我的臉上。

血痕從眼尾一直裂到下頜。顧清婉袖中的手驟然收緊,卻始終沒有回頭。

謝令儀垂眸看我。

“沈硯之,你最好儘快明白一件事。”

“本宮要誰有罪,誰便有罪。”

我以舌尖抵住破裂的嘴角。

“草民記下了。”

被押上囚車時,我回頭看了一眼自己的破攤。

墨汁流進泥水,尚未送出的家書被踩得滿是腳印。

周婆婆躲在人羣后,悄悄替我撿起那張被金簪釘穿的婚書。

紙上“山長水闊”四字,恰被血染得通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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