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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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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我沒顧上哭。

因爲天剛擦黑,後門就被人急急敲響了。

進來的是個背驢車的年輕女人。

她肩上落滿雪,袖子裏抱着一本髒兮兮的賬本。

她一進門就把賬本拍在桌上,喘着氣道。

「四娘,你快看。」

她叫賀雙鯉。

是裴四娘外頭跑貨的幫手。

那賬本是從南城繡坊帶回來的。

原本記的是給繡孃的工錢,一匹緞邊補花二兩銀。

後來叫人拿濃墨把「兩」塗了,硬生生改成了「錢」。

我頭一次知道,原來一筆之差,就能從二兩變成二錢。

賀雙鯉把賬本翻給我看,嘴裏罵罵咧咧。

「繡坊裏那丫頭快被逼死了。」

「做了整整三個月,領到手只夠買兩斤糙米。」

「去理論,人家就把這賬本拍她臉上,說白紙黑字都在,容不得她撒潑。」

裴四娘沒說話,只把賬本推到我面前。

「看清楚沒有?」

我盯着那兩個字,看得眼睛都發酸,也只看出一團墨。

「看不清。」

「那就學。」

她扯過一張黃麻紙,寫下兩個字。

江照。

又在後頭補了一個墨字。

「這是你的名字。」

「從今往後,先學認它,再學認別人糊弄你的那些字。」

我娘從前是集市口替人寫信寫契的代筆娘子。

她總說,女人這輩子最喫虧的,不是力氣小,是紙上的事都落不到自己眼裏。

不會看,就只能認命。

不會寫,就只能按手印。

可那時我還小,只知道她日日低頭替別人寫。

寫家信,寫借據,寫嫁妝單,寫被打得滿臉是血的婦人求來的和離狀。

我沒想過,那些紙會要了她的命。

直到此刻,我才第一次真切明白,我娘爲甚麼臨死前還要叫我先學寫名字。

因爲一個人若連自己的名字都寫不出來,便只能活成契紙邊上的一枚黑手印。

誰都能拿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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