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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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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爸屍骨未寒,大伯來搶撫卹金,他拿到了一部分,但卻不知足,不僅將所有的撫卹金都搶走了,還對我和我媽圖謀不軌。

忍無可忍之下,我利用鄰居,永遠的解決了這個麻煩。

九七年元旦那天,我爸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個醉酒司機給撞了,當場身亡。

當時並沒有甚麼酒駕一說,這種事情也基本都是私了的,我家也是一樣。

事情發生之後,肇事者拿着十萬塊錢來到我家,跪求我們母女原諒他。

對方的態度很誠懇,最主要的是,我媽身體不好,生了我之後便沒再工作。

爸爸去世,家裏一下就沒了經濟來源,而我已經上高一了,再有兩年就要高考,所以我媽便收了錢,沒有追究對方。

用我媽的話說,這就是窮人的無奈,如果執意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那民事賠償基本泡湯,她這樣選擇,完全是爲了我。

我爸有弟兄三人,他排在第二,我三叔常年不在家,大伯是街裏的混混,整天只知道喝酒打架,跟我家很少有來往。

那個肇事者除了賠我家錢,我爸的身後事也都是他操辦的,這期間大伯來看了一眼,之後就不見人影了。

可在我把下葬的第二天,他喝的醉醺醺上門,張嘴就管我媽要五萬塊錢。

他說他跟我爸是親兄弟,我爸的補償金他也有份兒。

雖然我只是個高一學生,但對於這方面的法律還懂一些,這種死亡賠償金是應由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的。

所謂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指的是父母,配偶和子女,而兄弟則是第二順序繼承人。

我爺爺奶奶早就去世了,所以我爸的賠償金只應該屬於我和我媽,除非我們也不在了,大伯和我三叔纔有權利得到這些錢。

可當我把這些話說給我大伯聽的時候,他揚手就給了我一耳光,打的我眼冒金星,跌倒在地。

他還要動手,我媽急忙阻攔,大伯一把將我媽推開,而後便開始在我家打砸,聲稱要是不把錢給他,他就點了我家的房子。

大伯是街裏的混混,雖然四十好幾了,但依舊好勇鬥狠。

我媽怕他會傷害到我,又怕鬧的左鄰右舍都知曉太過丟人,所以就答應給他兩萬塊錢。

不過我媽提了一個條件,那就是我大伯得在完全清醒的情況下才會把錢給他,而且必須要籤協議,其中言明我大伯拿了錢之後以後再也不能騷擾我們母女。

聽我媽這麼說,大伯倒是沒有繼續鬧,說明天再來。

不過臨走的時候他又威脅了我們母女一頓,說要是敢耍花招,他就讓我們後半生都不安寧。

“媽,這錢可是我爸用命換來的,先不說我上學的事兒,你身體也不怎麼好,還指望着這錢看病呢,不能給。”

看着大伯走遠,我急忙對我媽說道,我媽則是搖了搖頭,說我大伯不好惹,與其被他一直鬧,還不如給他一些錢,息事寧人。

再者說,我外公外婆的年紀也大了,萬一大伯再去鬧他們,得不償失。

仔細想想,我媽顧慮的確實有道理,像大伯那種人,甚麼事情都做的出來,萬一他再喝多了,真把房子給點了,不僅我們倒黴,還會連累街坊。

我家住的是那種連體房,前後左右都挨的特別近,如果真着火了,後果不敢想象。

第二天一早,我大伯就來了,手裏拿着已經寫好的協議,而且字都簽好了。

他跟我媽說,只要把錢給他,以後保證不會來我家鬧,如果有人欺負我們,他也會幫着出頭。

得到了大伯的保證,我媽就給了他兩萬塊錢,大伯高興的走了,可只過了兩天,他就又來了我家。

大伯依舊喝了不少酒,這次他沒說要錢,而是說借。

做混混的,喫喝嫖賭甚麼都幹,前天我大伯從我家拿走了兩萬塊,只是兩個晚上就輸的精光。

很明顯,他是把我家當成了無償銀行,我和我媽都很清楚,錢一但到了他的手裏,想要還根本就不可能。

所以我媽直接就拒絕了他,沒想到我大伯立刻就變了臉,一把抓住我媽的頭髮,狠命的善她的臉。

我衝上去想要拉開我大伯,可他身強體壯,我一個女孩子根本就拉不動他。

暴怒之下的大伯一胳膊肘砸中了我的腦門,我仰面栽倒,後腦勺磕在了水泥地上,直接暈了過去。

可能是怕鬧出人命,我大伯不敢再行兇,罵罵咧咧的走了。

我媽哭着喊我,但我一點反應都沒有,後來還是鄰居聽到了聲音跑到了我家,七手八腳的把我送到了醫院。

最後,我被診斷爲輕度腦震盪,我媽本來心臟就不好,被這一嚇也住了院,好在人沒甚麼事情。

在醫院待了三天,我們母女兩個纔回家,本來我還想讓她多住幾日,但我媽怕花錢,堅持出了院,可當我打開家門,立刻就愣在了當場。

此時我家裏凌亂不堪,就彷彿是遭到了洗劫,櫃子裏的衣服都被扔出來了,滿地都是。

牀也被拆的稀巴爛,牀板都斷了,已經無法住人。

一看這情景,我媽差點暈過去,原本我以爲家裏是進了小偷,可這時鄰居過來,說昨天我大伯跑來了,撬開我家的門,進去便翻。

應該是沒找到他想要的,大伯走的時候一個勁兒的罵,而且罵的話十分難聽。

他是來我家裏偷錢的,沒有尋到,所以纔會這樣。

不得不說,大伯的智商堪憂,那麼一大筆錢,我媽怎麼可能放在家裏,早就存進銀行了,而存摺我媽都是隨身帶着的。

雖然錢沒損失,可我家被弄成這樣,我和我媽心裏都很不是滋味兒。

收拾屋子的時候,我跟我媽說要不搬走算了,我媽則是嘆了口氣,說生在這裏,長在這裏,又能搬到哪去。

最主要的是,我轉校是件很麻煩的事情,我媽讓我再忍忍,等我考上大學了,她就陪我去我上學的地方,介時把我外公和外婆還有我大舅都帶上,那樣就能擺脫我大伯了。

順便說一下,我大舅二十歲的時候得了肌肉萎縮症,從五年前開始便徹底失去了行動能力,癱瘓在牀,一直都是我外公和外婆在照顧。

不過我不這麼認爲,大伯但凡是有點人性都做不出這樣的事情,把我們打住院不說,還趁我們不在家跑來偷錢。

我跟我媽說應該報警,我媽搖頭,說這種情況警察所也不會把大伯怎麼樣,最多關他幾天,等他出來只會鬧的更兇。

就在我和我媽說話的時候,我家門被人拉開了,而後我就看見了大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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