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女兒入學時,我才發現,許澤給我的結婚證是假的。
而他前女友沈茵手裏的那本,是真的。
更可笑的是我們爲女兒買的學區房,首付款是我出的,
房本卻早已被他偷偷寫上了沈茵的名字。
他告訴我,這只是爲了讓孩子不再被同齡人嘲笑。
“你是成年人,應該爲一個孩子讓一步。”
“我愛的是你,一張證不會影響我們的感情。”
我抬手給了他一巴掌。
“犧牲?你拿我的錢養你的前女友,拿我的身份替她照顧孩子。”
“現在還要我把房子拱手相讓?”
我提出離婚,許澤卻反過來指責我拆散孩子的完整家庭。
公婆帶走了我的兒子,說怕我把怨氣發泄在孩子身上。
我想搶回孩子,卻在雨夜出了車禍,落下終身殘疾。
許澤沒有來看我,只留我一個人孤獨終老。
再睜眼,我回到發現假結婚證的那天。
……
我把車停在老小區的路邊,指尖還在止不住地發抖。
上一世也是這個季節。
我在教育局窗口被工作人員攔下,對方把結婚證推回給我。
“這位女士,民政系統裏查無此證,您涉嫌僞造國家證件。”
當時許澤站在我身側,一把搶過假Z撕得粉碎。
“是辦假Z的黃牛坑了我,晚晴,我是爲了省那點落戶審覈的時間。”
我信了他的鬼話。
爲了補辦手續,我拿出全副身家跑關係。
可最終等來的,是沈茵牽着孩子堂而皇之地住進我的學區房。
沈茵在業主羣裏曬出紅本房產證,配文是:“給寶寶最好的禮物,謝謝孩他爸。”
我去找許澤理論,許澤卻關上房門勸我:
“小朗生下來就沒有完整的家,沈茵神經衰弱,你別逼她。”
“你女兒至少還有健康的父母,小朗只有我了。”
後來我的女兒因爲沒有學籍,被統籌分配到幾十公里外的破舊校區。
每天天不亮就要起牀倒三趟公交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