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我假裝淨身出戶,帶着女兒住進停業的月子中心。親媽不讓我回家,妹妹搶走孩子的嬰兒車,弟弟收了前夫十萬元,幫婆家證明我精神失常。他們不知道,我剛分到四百萬、兩間商鋪和公司股權。
離婚判決下來那天,我淨賺了四百萬元。
另外還有兩間商鋪、護理公司的百分之三十股權,以及女兒甜甜的撫養權。
走出法院,律師問我:“溫女士,需要公開判決結果嗎?”
“不用。”
我將判決書裝進包裏。
“讓他們繼續以爲我淨身出戶。”
半小時前,前夫陳凱還在親友羣裏賣慘,說我婚內轉移財產,官司敗訴,不但一分錢沒分到,還要替他承擔三百萬元債務。
婆婆緊跟着發了一句:
“女人太強勢,早晚遭報應。”
沒人知道,那三百萬元債務已經被法院認定存在僞造嫌疑。
陳凱費盡心思藏起來的兩套商鋪,也判到了我名下。
我沒有戳穿他們,而是接上七歲的女兒甜甜,搬進了暫停營業的寶悅月子中心。
這是我七年前創辦的第一家店。
去年因消防改造暫時停業,樓裏只剩幾張護理牀。沒熱水,中央空調也斷了,牆上還貼着褪色的滿月照。
甜甜抱緊書包,小聲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