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夏女士,不好意思,您這筆業務系統裏辦不了。”
政務大廳的醫保窗口裏的工作人員把屏幕轉向我。
“您的婚姻狀態顯示離異,3月19日法院調解離婚。”
“職工醫保家庭共濟只能綁配偶、父母、子女,您和這位老人的關係目前不符合條件。”
我看着屏幕上的內容,像被人當頭澆了盆冰水,從天靈蓋一直涼到腳底。
離異?
法院調解離婚?
我和陸則遠結婚已經八年。
他常年在外省跑項目,一年回來的時間掰着手指頭數都能數得過來。
而他媽趙慧蘭中風多年,半身癱瘓,這兩年已經糊塗到連人都快認不清了。
他沒有時間回來,我只能辭掉原本室內設計的工作,從高級設計師變成了24小時的高級貼身護工。
八年來,端屎端尿、翻身擦背、複查拿藥,這些事全壓在我一個人身上。
每個月,集團財務都會往我卡上打一筆“高管家屬補貼”。
最近的一筆五天前剛到賬。
我一直拿着這筆錢替他盡孝。
……
八年裏她摔過無數次,半夜發燒、抽搐、嘔吐,每一次都是我守在牀邊。
陸則遠只需要在電話裏問一句“媽還好嗎”,就算盡了兒子的責任。
以前我總覺得,我們是一家人,所以我心甘情願的做那些事。
可現在,我已經和陸則遠離婚了,我們已經沒有任何關係。
那趙慧蘭的餘生,也不該再由我負責。
我聯繫了附近的護理療養院。
工作人員上門評估後,確認婆婆符合入住條件。
所有手續辦好後我給陸則遠發了一條短信。
“我把你媽送到療養院了,地址我發你,你以後要是想看你媽就去那裏。”
然後我在網上查了幾家律師事務所。
第二天上午,我和王律師見面商議事件,把手裏的文件遞給他。
裏面包含了法院調解離婚檔案,授權委託書,離婚協議。
還有近幾年的家屬補貼流水和婆婆的就醫記錄、護理繳費單和購藥票據。
王律師低頭翻看完材料後和我說:
“沈女士,從現有的材料來看,您並沒有親自到場參加調解,有對方隱瞞事實真相導致您被迫離婚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