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二歲生日那天,我撲上人販子的麪包車,救下了一個小女孩。
我被拖出十幾米,右腿縫了二十七針,她卻死死抓着我的衣角,哭着叫我姐姐。
她找不到親人,爸媽心疼她,將她收養,取名林念安。
最初,媽媽只是說家裏多添一雙筷子。
後來,念安半夜做噩夢,媽媽便讓她搬進我的房間,把我的牀換成了上下鋪。
念安成績跟不上,爸爸缺席了我的家長會,陪她去見老師。
哥哥答應送我的生日禮物,也因爲她一句“從來沒人給我過生日”,變成了她的驚喜。
媽媽總說:
“你甚麼都有,念安只有我們。”
於是我的生日成了她的重生日,我的位置也從父母中間,挪到了全家福最邊上。
二十四歲這天,他們包下酒店,慶祝念安獲救十二週年。
我剛問了一句爲甚麼蛋糕上沒有我的名字,她便紅着眼站起來:
“姐姐要是不想看見我,我現在就走。”
媽媽摔下筷子,哥哥擋住門,逼我向她道歉。
……
2
散席時,外面下起了雨。
林嶼撐開傘,先護着林念安上車。
媽媽坐進後排替她擦頭髮,爸爸則在前面催司機開暖氣。
我拉開另一側車門,裏面已經坐滿了。
林嶼皺眉看着我。
“你打個車不行嗎?”
“念安今天情緒不好,得有人陪着。”
從酒店到家四十分鐘。
我站在雨裏,看着那輛五座車載着我的一家人離開。
小時候腿上留下的傷一到雨天就疼。
那道傷是怎麼來的,他們現在大概也不記得了。
我打車回到家時,客廳裏堆滿了林念安的禮物。
媽媽正蹲在地上替她拆盒子。
看到我,她指了指廚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