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妻子和我離婚五年,孩子的撫養費卻越要越高,但女兒轉頭卻叫妻子的竹馬爸爸。
女兒嫌惡的看着我,“趙爸爸是醫生,比你這個工地裏打工的體面多了。”
“女兒不認你,但按照法律規定,你必須得付撫養費,所以你這輩子都只能給別人養女兒!”
她不知道,從女兒叫別人爸爸時,這個女兒,我就已經不要了。
撫養費,如果我不願意,那就只能按當地最低的給,生活費變六百一月,不知道你還能不能繼續和你的竹馬逍遙快活。
......
“您前妻又起訴了。”法務將律師函給我時,眉頭緊鎖:“現在生活費要5000一個月,同時,她送孩子上補習班,每年設定10萬,由男方全額支付!”
我和鄧月離婚時,家裏負債,我出去打工,那時月薪才八千。
每月孩子撫養費法院判八百,她不服上訴,我答應一千,後來又不服,1200,1500,我都答應了。
再後來她想要兩千,我說,“我媽負債,我妹妹還在讀書,我妹的生活費和學費我也得給,1500已經足夠五線小縣城生活了,況且學費和生病的費用沒包在生活費裏,我是會和你均攤的。”
她卻說,“你妹妹讀不起書,那就別讀,你媽活不起,那就去死,還有小朵是你的女兒,憑甚麼要我和你均攤!”
我回神,法務再次開口:“顧總,其實,這些需求都不合理!我們的律師團隊能將她的主張全部駁回。”
我垂眸,看着手機裏鄧月發來的消息。
鄧月:法院說,衣食住行這些三千都囊括了,可現在養一個孩子三千哪夠?你現在工資怎麼也能有兩萬了吧?就給孩子三千?”
……
2
我跟妻子回家,剛到興味上,就被電話鈴聲吵醒。
低頭一看,是鄧月媽媽,前岳母。
“接吧!畢竟是你前岳母。”江靈兒啄了我一口,“不過,晚上回來,有懲罰!”
“甚麼懲罰?”我笑着問她,她卻直接給我點下接聽。
我無奈的看着她,這是沒問題給我半點逃罰的機會啊。
我接了電話,前岳母說他想約我見一面。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去了,沒想到除了前岳母李翠芳,還有鄧月。
幾年不見,鄧月倒是比以前黑了,身材也有些走樣,看來趙林也把她養的不怎樣嘛。
我剛坐下來,李翠芳就直奔主題,“阿月這些年和你離婚後,就一直沒有再婚,這些年一直帶着小朵生活,她一個女人,沒有男人,帶孩子有多辛苦你是知道的,你也該心存感激,心疼心疼她!”
“我沒給撫養費嗎?”我看着李翠芳,語調冰冷:“給了錢我心疼她甚麼?”
這話一落,鄧月就怒了:“我一個月給你女兒洗衣做飯,生病了衣不解帶的照顧,你去外面看看,誰家一個月三千能請到一個保姆!”
“是六千!”我看着她:“養孩子,是一人一半,你也得出撫養費!”
哪知,鄧月聽見這話更怒:“你的孩子,我憑甚麼還得出一半,就算是六千,一個月車貸房貸都得三千了,就剩三千,我還要養女兒還要養我自己?”
“撫養費是隻包含養女兒,沒有撫養你的義務!”我看着她,語調冰冷疏離,“如果你把自己當保姆,那你就對我這個僱主拿出服務態度,如果你把自己當媽媽,那養女兒的錢,你也得出一半。”
……